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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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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3-0207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07
文号 浏览量 72
主题词 财政
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2700000


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由党的施甸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施甸县纪律检查机关。施甸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由施甸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施甸县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施甸县委和中共保山市纪委市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县级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县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县属企事业单位等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完成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保山市监察委员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编制72其中,行政编制66名,工勤编制6;事业编制3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1个县委巡察办,下设5个巡察组。内设机构如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二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三纪检监察审查室、第四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五纪检监察审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16派驻纪检监察组如下:纪委监察委派驻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纪委监察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纪委监察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纪委监察委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水务局纪检监察组、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纪委监察委派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单列1施甸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第四巡察组、第五巡察组。

)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我委将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的作用,有力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落实,为施甸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抓好7个方面工作:

1.始终坚定政治站位,为党的政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一是深学党的政治理论。推进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党委、纪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二是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坚守政治机关职责定位,把政治监督作为纪检监察监督的根本和核心,使两个维护成为自觉、见诸行动。三是持续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坚决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建立政治生态预警评估机制,推动政治生态建设有形化、规范化、科学化。

2.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一是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直查直办力度,乡村两级一把手问题线索一律提级办理。二是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重拳查处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推动打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

3.深化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健全完善与公检法机关相互配合的”“”“衔接贯通机制,推动改革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二是严格落实《规则》《规定》要求,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三是建立派驻机构与监督检查部门信息共享、共同研判驻在部门政治生态、办案协作等机制,推动制度优势全面转化为执纪执法效能。

4.从严从实履行好监督首责,持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做强日常监督。聚焦职责定位,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二是整合监督力量,凝聚监督合力。建立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落实办法,实现四项监督一体推进、同向发力。三是精准规范问责,彰显问责权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贯彻落实容错纠错实施办法,释放问责正向激励效应。

5.一体推进三不,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胜利成果。一是持续保持高压反腐态势,牢牢守住不敢腐的底线。拓宽线索来源渠道,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信息收集分析,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着力强化不敢氛围。二是三不一体推进理念、思路和方法,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全方位推进清廉文化建设,做实党风党性和纪法教育,持续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向上、向善、向廉。三是创新审查调查方式,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建立审查调查和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到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促使审查调查质效双提升。着力消除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隐患,确保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零风险

6.持之以恒抓好作风整治,合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一是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深化治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扛起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实责任。二是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查享乐、奢靡问题,坚持四风和树新风并举,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向善向好发展。三是大力整治四风问题新变种。创新监督方式,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压减不正之风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

7.突出政治引领,打造高素质勇担当干部队伍。一是强化政治素养。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以加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依托,促进党建和业务有机融合,锻造坚强有力的党组织。二是强化内部监督深刻汲取秦光荣徇私干预纪检监察工作问题的教训,进一步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体系,严字当头加强队伍全方位管理监督,铁面无私清理门户,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大练兵完善关心关怀关爱纪检监察干部的常态化机制,大力推进机关文化建设,使纪检监察干部身体健康、心理阳光、积极向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66人,工勤人员编制6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9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803751.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803751.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2454639.00元,比上年上升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464286.00元,公用经费增加1020353.00元,其他收入减少3000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803751.00元,其中:本年收入18803751.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0375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84639.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464286.00元,公用经费增加1020353.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803751.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80375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80375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84639.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464286.00元,公用经费增加1020353.00;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行政运行(2011101款项)15859203.00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组织事务-行政运行(2013201款项)164429.00元;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040201款项)150607.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款项)1624374.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款项)651277.00元,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款项)17582.00元,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款项)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基本工资(30101款项)4275290.00元,津贴补贴(30102款项)5622108.00元,奖金(30103款项)1590474.00元,绩效工资(30107款项)11994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08款项)1624374.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0款项)668859.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112款项)45043.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支出;办公费(30201款项)1382744.00元,印刷费(30202款项)150390.00,差旅费(30211款项)600000.00元,邮电费(30207款项)150000.00元,劳务费(30226款项)400000.00元,维修(护)费(30213款项)10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1款项)250000.00元,委托业务费(30227款项)150000.00元,水费(30205款项)30000.00元,电费(30206款项)30000.00元,手续费(30204款项)1000.00元,物业管理费(30209款项)2000.00元,租赁费(30214款项)21882.00元,会议费(30215款项)125200.00元,培训费(30216款项)181489.00元,接待费(30217款项)150000.00元,工会经费(30228款项)241984.00元,其他交通费用(30239款项)89019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112款项)784.00元,主要用于保障正常办公支出。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70300.00元,增长21.3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0.00元,增加36300.00,国内公务接待约80批次,共计接待约1450人次,省、市监督检查增多,市级参与协助办案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34000.00元,增加15.7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34000.00元,增加15.74%,原因:县委巡察次数增加。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56879.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0353.00,主要原因是成立信息中心,办公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5668030.18元,其中,流动资产4394310.12元,固定资产1273720.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39354.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606.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2700111


附件【180222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