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2-022301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2-02-23 |
文号 | 浏览量 | 7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2700000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由党的施甸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施甸县纪律检察机关。施甸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监委)由施甸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施甸县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施甸县委和中共保山市纪委市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县级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县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县属企事业单位等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完成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保山市监察委员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编制66名(含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不含派驻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三个纪检组政法专项编制),其中,行政编制59名,工勤编制7名。2017以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先后对全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进行了改革,2019年底机关内设13个机构,派驻16个纪检监察组,成立1个县委巡察办,下设5个巡察组。调整后内设机构如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信访室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二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三纪检监察审查室、第四纪检监察审查室、第五纪检监察审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如下: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单列1个施甸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第四巡察组、第五巡察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我委将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的作用,有力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落实,为施甸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抓好7个方面工作:
1.始终坚定政治站位,为党的政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一是深学党的政治理论。推进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党委、纪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二是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坚守政治机关职责定位,把政治监督作为纪检监察监督的根本和核心,使“两个维护”成为自觉、见诸行动。三是持续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坚决肃清秦光荣等流毒影响,建立政治生态预警评估机制,推动政治生态建设有形化、规范化、科学化。
2.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一是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直查直办力度,乡村两级“一把手”问题线索一律提级办理。二是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重拳查处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推动打“伞”破“网”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
3.深化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健全完善与公检法机关相互配合的“纪”“法”“刑”衔接贯通机制,推动改革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二是严格落实《规则》《规定》要求,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三是建立派驻机构与监督检查部门信息共享、共同研判驻在部门政治生态、办案协作等机制,推动制度优势全面转化为执纪执法效能。
4.从严从实履行好监督首责,持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做强日常监督。聚焦职责定位,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二是整合监督力量,凝聚监督合力。建立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落实办法,实现“四项监督”一体推进、同向发力。三是精准规范问责,彰显问责权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贯彻落实容错纠错实施办法,释放问责正向激励效应。
5.一体推进“三不”,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胜利成果。一是持续保持高压反腐态势,牢牢守住不敢腐的底线。拓宽线索来源渠道,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信息收集分析,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着力强化不敢氛围。二是以“三不”一体推进理念、思路和方法,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全方位推进清廉文化建设,做实党风党性和纪法教育,持续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向上、向善、向廉。三是创新审查调查方式,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建立审查调查和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到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促使审查调查质效“双提升”。着力消除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隐患,确保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零风险”。
6.持之以恒抓好作风整治,合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一是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深化治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扛起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实责任。二是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查享乐、奢靡问题,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向善向好发展。三是大力整治“四风”问题“新变种”。创新监督方式,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压减不正之风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
7.突出政治引领,打造高素质勇担当干部队伍。一是强化政治素养。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以加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依托,促进党建和业务有机融合,锻造坚强有力的党组织。二是强化内部监督。深刻汲取秦光荣徇私干预纪检监察工作问题的教训,进一步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体系,严字当头加强队伍全方位管理监督,铁面无私清理门户,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大练兵,完善关心关怀关爱纪检监察干部的常态化机制,大力推进机关文化建设,使纪检监察干部身体健康、心理阳光、积极向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工勤人员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34.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31.9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15万元,下降0.9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8.15万元,下降1.1%,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51.02万元,上升4.26%;公用经费减少69.17万元,下降15.27%,原因是较上年减少差旅费、办公费等公用支出预算;其他收入增加3.00万元,原因是较上年将财政代管资金收支纳入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31.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31.9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31.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8.15万元,下降8.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58.1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51.02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09.17万元,原因是较上年减少差旅费、办公费等公用支出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34.9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31.91万元,其他收入安排的支出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1.91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8.15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51.02万元,上升4.26%;公用经费减少69.17万元,下降15.27%;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行政运行(2011101款项)1412.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款项)140.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款)78.7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基本工资(30101款项)397.21万元,津贴补贴(30102款项)596.99万元,奖金(30103款项)33.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08款项)140.8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0款项)76.6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112款项)3.4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支出;办公费(30201款项)250.55万元,培训费(30216款项)16.27万元,工会经费(30228款项)21.7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239款项)95.13万元,奖励金(30309款项)0.00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正常办公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97万元,较上年减少2.03万元,下降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37万元,减少3.6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约50批次,共计接待约1250人次,由于疫情形势严峻,市级、县级之间交流学习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6万元,较上年增加1.6万元,增加18.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万元,较上年增加1.6万元,增加18.15%,原因:疫情防控相关监督检查增加。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3.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9.17万元,下降35.28%,主要原因是缩减支出,减少办公费、接待费等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资产总额1090.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61.31万元,固定资产129.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2022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2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