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1-021001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2-10 |
文号 | 浏览量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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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民宗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民宗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施甸县民宗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施甸县民宗局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2、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3、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施甸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5、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
6、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7、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教务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培训,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因机构改革,我局2019年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设一个股室,即民族宗教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全面实施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着力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巩固好脱贫成果,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抓好民族经济发展。一是谋划好项目。认真落实《施甸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十四五”规划》,提前谋划项目,主动向上级民宗部门做好对接汇报,争取更多项目支持施甸。二是抓好项目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和乡镇继续实施好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启动实施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项目,着力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好脱贫成果。三是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2、抓好民族团结工作。一是抓好示范县创建。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认真按照《施甸县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和《示范县测评指标任务分解》要求,以开展“九进”活动为载体,着力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命名县级民族团结进步“九进”示范单位45个。二是开展宣传教育。继续加强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让少数民族及信教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三是加强排查调处。深入到少数民族地区和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处,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实施民族保险。继续抓好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出现问题及时理赔。
3、抓好民族文化发展。重视挖掘、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民间文化,支持民族地区积极开展民族节日活动,加强民族语言、民族教育、民族体育等工作。全面完成云南省2020年“十件惠民实事”文化项目2个,及时启动实施好2021年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切实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积极申报好2022年民族文化项目,为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文化打好基础。
4、抓好宗教事务管理。进一步加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和谐完成伊斯兰“三化”治理。继续引导各宗教团体开展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等活动,切实维护我县宗教领域和谐和顺。继续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监管,特别是严防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宗教开展渗透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及时组织开展宗教界人士和教职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 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9.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9.8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9.89万元比2020年136.62万元增加13.27万元,增加9.7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纳入部门预算和工资正常晋升增加了11.98万元; 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02万元;三是遗属补助标准调整增加0.2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49.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9.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89万元(本级财力149.8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9.89元比2020年136.62万元增加13.27万元,增加9.7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纳入部门预算和工资正常晋升增加了11.98万元; 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02万元;三是遗属补助标准调整增加0.2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9.8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89万元,与上年136.62万元对比增加9.7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职工中的基本医疗保险纳入部门预算和工资正常晋升增加了11.98万元; 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02万元;三是遗属补助标准调整增加0.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12301行政运行支出123.9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8.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民宗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4万元,较上年3万元减少2.6万元,下降8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民宗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民宗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万元,较上年减少2.6万元,下降86.67%,国内公务接待约8批次,约40人次。
减少原因:本单位按《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贯彻执行,坚持从严从简,坚持依法依规。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民宗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施甸县民宗局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17.34万元,比2020年预算16.32万元增加1.02万元,同比增加6.2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会费增加,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施甸县民宗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01-1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01-2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0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02-2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03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04-1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04-2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05-1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05-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06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07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08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09-1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09-2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10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