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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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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1-0210008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2-10
文号 浏览量 7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2400000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土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定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自然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定涉及自然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自然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调查处理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办理国家和省、市、县立项建设项目的用地初审或预审。

4、负责规范自然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家、省、市、县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测绘行政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和土地分等定级等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土地确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政策,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辖区内土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承担申报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中的土地勘测定界工作;负责全县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查和报批及测绘行业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境界测绘成果的质量管理和使用及保密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管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和交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监督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按规定对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和处置方案进行初审或确认审批。

8、承担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有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和登记发证或初审,转让审批登记或初审,负责管理县级规划矿区、对施甸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负责地质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和备案,负责压覆矿产储量的初审。

10、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等自然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负责有关耕地开发费的征收和管理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负责有关资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2、推进自然资源科技进步,组织拟定、实施自然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3、根据规划,代县人民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土地统征的前期征地服务,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整理开发,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工作,办理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服务,承办建设用地项目农用地转用方案、耕地补充方案和安置补偿方案编制,负责办理土地二级市场交易(转让、租赁、抵押及登记)的有关手续。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施甸县自然资系统共设两个核算单位(其中:一个行政单位,一个所属事业单位),即: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和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1、内设机构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设23个股所级机构,其中: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执法监察大队、财务室、耕地利用保护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环境股、规划股、土地开发整理办公室、施甸县不动产登记局;派出机构12个:甸阳、仁和等13个乡镇自然资源管理所。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督办、宣传、保密、统计、接待、电子政务、综治维稳、后勤保障服务、资产管理和安全等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组织编制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自然资源课题调研和科技项目研究,负责组织编制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规划设计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干部的考核、奖惩、退休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和自然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考核;编制人才规划、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 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2)政策法规股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核工作,推进自然资源行业依法行政;组织有关听证、政务公开、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自然资源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和信访工作。

3)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受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举报,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财务室

承担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依法承担自然资源专项资金、基金的有关征收管理工作;承担专项资金的有关管理工作;拟定有关财务、资产管理规定,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5)耕地保护利用股

拟定以基本农田保护为重点的耕地保护办法和措施,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落实情况;承担农用地转用和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有关管理工作,承办上报国务院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及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核工作;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拟定并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和组织实施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行为;组织实施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和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制度;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及土地使用权处置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对土地评估机构进行监管。

6)矿产资源管理股

指导、监督检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监管矿业权市场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负责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和转让审批(初审)登记发证;承担矿产资源补偿费、有偿使用费的征收管理和采矿权价款的征收管理、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工作;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登记、统计管理;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管理;组织开展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   

7)地质环境股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负责足额征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对地质灾害评估机构进行监管。

8)规划股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并对规划、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编制全县土地后备资源和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复垦、整理、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组织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管理,拟定、实施保护耕地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报批工作;指导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9)土地开发整理办公室

承担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资源调查、编制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计划及相关工作;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审查和指导、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财务监督、检查、决算审查、资金使用效益评价等工作;承办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复核及评价工作;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估算审查工作;管理土地开发整理业务经费;拟定土地开发整理培训计划,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和推广,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咨询、服务与评价。

10)不动产登记中心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测绘法律、法规、规章,测绘普法、教育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测绘规划,负责基础测绘、地籍测绘以及重大测绘的计划编报,纳入测绘项目的审定技术监督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完成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格审查、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年度检验工作;承担规范测绘市场、地图市场的管理责任;对域内测量标志的检查、维护和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开展土地资源状况评价、统计监测数据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土地调查,承担土地登记发证和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汇交和对外查询工作;承担土地确权、各类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土地变更登记、土地变更调查、地籍档案管理、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工作;承担土地利用数据库、城镇地籍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

11)13个自然资源管理所:甸阳镇、仁和镇、由旺镇、太平镇、姚关镇、老麦乡、何元乡、酒房乡、旧城乡、万兴乡、摆榔乡、木老元乡、水长乡等13个自然资源管理所。协助上述股室做好各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2、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部门所属事业单位1个,即: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局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积极开展项目用地报批。一是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待省级批准启用区片综合地价方案后,快速做好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二是开展土地征收程序改革的专项培训,对涉及土地征收中的社会风险评估以及先征地后报批的改革进行全面的宣传培训,做实做好我县的土地征收工作指导。三是协助开展我县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工作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相关工作,做好规划与项目,项目与指标关系的协调统一。四是继续指导完善目前我县未完成的安置点养殖小区用地备案工作。

2、科学编制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组织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环境资源承载力和开发适宜性“双评价”工作,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配合林草部门完成自然保护地划定工作,根据划定成果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完成美丽坝区规划编制工作。督促契丹文化城商业片区、契丹古镇四期、西敦子棚改已供地片区、三岔河棚改已供地片区尽快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搭建“多规合一”规划审批平台建设,严格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实现在线审核审批工作。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遴选工作》的通知,启动一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积极做好其它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规划审查和规划验收工作。

3、科学管理,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和保护工作

依照法定程序严格进行矿业权审批和管理制度,并强化矿业权监管;足额收取采矿权占用费;按照要求,开展《施甸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对拟2021年出让的探矿权进行联勘联审并上报出让计划;进一步加强矿产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依法纠正和查处勘查中违法行为,取消妨碍勘查工作中的不合理规定,创造良好的地质勘查工作环境。

4、严格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狠抓地质灾害防治

加强项目的跟踪落实,充实技术力量,注重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按照《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落实责任,严肃制度,加大对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管力度。切实抓好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工作,分批组织实施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农户的避让搬迁工作,完成市级2020年度立项中、小型项目施工,完成省级2017年度以来立项大型项目施工;完成2017年度立项中、小型施工项目工作。

5、“十四五”投资工作思路及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

结合部门职能职责以及县域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规划布局情况,科学合理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坚持“依法依规,从严从紧,有保有压,节约集约”的方针,围绕省市重点五网工程、四个一百项目以及我县重点工程项目,积极开展用地报批工作,切实保障项目用地。机构改革后,土地整治类项目已划转到农业农村部门实施,我局将重点开展占补平衡项目建设。经初步筛选,十四五期间我局计划实施以下项目:

1)旧城乡新街等4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总投资1495.43万元,建设规模207.62公顷,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22.06公顷,提质改造水田面积177.734公顷,新增产能59.2万公斤。项目计划于2021年一季度完成工程建设并申请验收入库。

2)施甸县13个乡(镇)26个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整治面积2401.24公顷。项目实施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估算总投资36704.21万元,计划分五个年度完成投资建设。具体工作措施:一是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对26个项目片区进行筛查,把水源无法覆盖保障、种植较大面积经济林木、坡度超过20度、工程实施难度较大的片区筛除。二是根据筛查成果申请市级踏勘,同意后编制项目建议书,计划于2021年二季度完成。三是按照投资建设计划,分年度编制可研和规划设计方案报市级审批,批准后及时筹集资金实施项目建设。

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项目。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易地搬迁农户旧房拆除土地整治面积60公顷。项目实施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其他工程。估算总投资620.8万元,计划2021完成投资建设。具体工作措施:一是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对旧房拆除区域进行调查测量。二是根据调查成果及相关政策编制项目建议书,计划于2021年一季度完成。三是编制可研和规划设计方案报省级审批,批准后及时筹集资金实施项目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分别是:施甸县自然资源局和施甸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 26人,事业编制57人。在职实有84人,其中:财政全保障8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6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1.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2.79万元,减幅11.86%,主要原因为:1、基本支出减少37.04万元,其中:因人员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0.4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4.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0.85万元;2、项目支出减少105.7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地质灾害监测员及协管员工资本年度不纳入年初预算,另文下达指标。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1.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61.2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1.21万元(本级财力1061.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2.79万元,减幅11.86%,主要原因为:1、基本支出减少37.04万元,其中:因人员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0.4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4.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0.85万元;2、项目支出减少105.7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地质灾害监测员及协管员工资本年度不纳入年初预算,另文下达指标。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61.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2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04万元,减幅3.37%,主要原因为:因人员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40.4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4.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0.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5.75万元,减幅100%,主要原因为:地质灾害监测员及协管员工资本年度不纳入年初预算,另文下达指标。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4.9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5.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4.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22001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784.65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20015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94.34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1、301工资福利支出947.04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319.11万元、30102津贴补贴361.64万元、30103奖金19.34万元、30107绩效工资49.42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4.97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8.57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费13.99万元;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2.05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2.37万元、30205水费0.92万元、30206电费2.06万元、30211差旅费18.05万元、30216培训费11.71万元、30228工会经费15.62万元、30229福利费0.22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3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53.36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2万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2.12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公开事项。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自然资源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43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自然资源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自然资源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8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50次,共计接待约47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施甸县自然资源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9.6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3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自然资源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2.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9万元,增幅3.98%,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公务出差、培训次数增多,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等支出导致差旅费预算增加,职工福利费以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施甸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01-1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01-2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0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02-2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03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04-1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04-2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05-1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05-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06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07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08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09-1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09-2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10

 


附件【附件1 施甸县自然资源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xlsx
附件【附件2.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