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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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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1-0210005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2-10
文号 浏览量 9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1400000

施甸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民政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民政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民政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协调局领导处理政务,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民政综合性重要文件、文稿起草。负责意识形态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教育管理、机构编制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机关各股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财务规章并监督执行。监管民政事业资金。拟订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2.社管区划地名和基层政权建设股。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办法。负责权限内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有关工作及日常管理。负责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许可。负责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协调前置审查事项。拟订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的地方规章及办法。负责权限内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分类评估和执法监督工作。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组织。负责县级直接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工作。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负责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担符合政策的离职半脱产原大队干部的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新中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的定期生活补助、村干部待遇等有关工作。

3.社会救助股。拟定全县社会救助发展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拟定全县农村敬老院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特困人员供养社会救助政策;指导乡(镇)了解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城乡居民中的贫困人口状况,拟定有关政策,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常运行;预算、申报、拨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资金正常有效使用;建立健全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信息管理系统;承办各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投入资金的分配和监管等有关工作;做好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拟定全县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专项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负责全县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管理有关工作。

4.社会事务股。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康复器具行业管理工作。

5.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承担儿童福利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化、救助对象精准化、低保动态管理常态化、临时救助及时化、探索创新社会化“五化”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思路、原则和措施,重点抓好:一是补宣传短板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以村(社区)为单位设置公示栏,让长期公示、审核公示、审批公示、享受补助金额置于群众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让兜底保障工作步入阳光跑道。与此同时,统筹乡镇整理兜底保障档案,梳理形成乡有书、村有册、户有卡,解决群众不清楚自己是否享受政策的问题。二是统一审核审批程序,细化县乡村组职能职责。严格按照“户报、村筛、乡审、县批”的程序进行低保审核审批,并启动低保审批常态化模式,乡镇一旦发现错保、漏保,当月上报当月审核,进行新增或停发。三是盯死重残、重病、重学、劳动力不足等重点对象,筑牢织密三道兜底保障网,严防错保、盯死漏保。四是强化沟通、形成合力,杜绝“一兜了之”的扶贫现象,在享受低保政策的同时,协调扶贫政策、项目、资金扶持,以达到100%享受到扶贫政策、资金、项目的精准帮扶目标任务。

2.巩固提升殡葬改革和关怀留守老人项目成果。一是竭尽全力保证火化率100%。对拒不执行火化的丧属,通过县、乡(镇)、村、组四级联动层层施压,部门联动采取 “四个不有”的战术,确保火化率巩固在100%。与此同时,加强督查指导,加快全县骨灰堂的选址、规划、建设等工作,争取2021年完成全县骨灰堂建设,完成甸阳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塔(楼)建成使用。二是继续发展关怀留守老人项目点,逐步发展覆盖全县各乡镇,让更多留守老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进一步化解基层剩余劳动力,助力全县脱贫攻坚。

3.婚育新风工作,消化早婚早育历史存量,持续发力推动六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1、推进完善村规民约;2、全方位无死角落实控辍保学;3、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4、依法打击与预防违法婚育行为;5、优化婚姻登记管理;6、培育健康婚育观,大力倡导依法文明和谐的婚育新风。

4.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一是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创新地名普查成果运用。完成地名普查扫尾工作,进一步延伸地名普查所取得的成绩,将地名转化为本地人的脸外地人的眼,充分挖掘、探索利用地名文化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结合当前棚改、城区扩建、易地搬迁等地名变更情况,进一步规范地名标准化和地名标志设置。并增加地名轶趣的收集整理,着手地名志书的出版发行。二是巩固基层政权建设,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围绕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①依法开展第七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齐配强村(社区)干部队伍,调优村(社区)干部年龄结构、男女比例,让讲政治、年纪轻、能力强、威望高的同志充实到村(社区)干部队伍中;②进一步强化村务政务公开,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接受村民监督;③切实推进基层重要公共事务决策的民主协商机制建设,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④尝试“政府+公益组织+企业”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通过引入企业、社会组织填补政府力量和投入的不足,吸取先进的管理、技术、经验,弥补基层治理服务中的匮乏,尝试开展“政府+公益组织+企业”的新型基层服务治理模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施甸县民政局(本级),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施甸县中心敬老院。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4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44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46.4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36万元,为施甸县中心敬老院非税收入。

与上年对比减少202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2031.79万元,减少58.41%,主要原因为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救助、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项目未纳入本年度预算,其他收入增加3.3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为施甸县中心敬老院非税收入纳入本年度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49.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49.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9.77万元(本级财力1446.41万元,专项收入3.36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2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34.67万元,主要是民政局调入行政人员3人,运行经费增加,殡仪服务中心三项惠民政策补助纳入预算;项目支出减少2063.06万元,主要是其他民政事务管理减少93.94万元,高龄补助增加161.98万元,孤儿救助减少12.96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减少635.00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减少117.05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减少415.00万元,临时救助增加45.93万元,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减少1000.00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增加3.3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49.7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4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67万元,增加5.69%,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4.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74%(其中工资支出增加61.38万元,养老保险增加10.0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增加18.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4.6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94.97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83%,较上年减少58.83万元,主要原因为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商品服务费用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2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2%,较上年减少1.13万元,主要原因为农村离职大队干部补助人数减少;项目支出806.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63.06万元,减少71.9%,主要原因是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孤儿基本生活救助、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未纳入2021年年初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201行政运行228.36万元,2080299其他民政事务管理支出26.4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5万元,2081002老年福利511.98万元,2081004殡葬296.8万元,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36.83万元,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9.53万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31.26万元,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100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01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0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43.65万元,项目支出806.12万元)。  

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300.8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0.46万元, 津贴补贴108.22万元,绩效工资24.61万元,奖金4.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1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8.53万元,其中 办公费19.41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4.29万元,差旅费25.93万元,邮电费0.5万元,培训费3.7万元,工会经费4.94万元,福利费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万元, 劳务费36.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24万元,专用材料费42.00万元,专用燃料费3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24万元,其中抚恤金1.06万元,生活补助33.18万元。

项目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其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36万元,其中 办公费3.3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2.76万元,其中生活补助702.76万元,救济费100.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78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民政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05万元,较上年增加6.85万元,增长570.8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民政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民政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45万元,较上年增加4.45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50次,预计接待约371人次。

增加原因,2021年民政局部门将开展基层治理、区划管理、继续推行殡葬改革、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等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民政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万元,较上年增加2.4万元,增长2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较上年增加2.4万元,增长2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加原因殡仪服务中心公务公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纳入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民政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8.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29万元,增加8.71%,主要原因行政人员调入3人,机关运行经费增加18.2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1400111

 


附件【2021年民政局部门预算表(预算公开).xlsx
附件【民政局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