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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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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1-0209004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2-09
文号 浏览量 7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2700000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汇总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起草和审查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建议,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落实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国家和省、市林业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施甸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6、有关职责分工。与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17、将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除行政执法职能外的其他行政职能划归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设下列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生态修复股(施甸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资源管理股、改革与产业发展股、森林和草原防火股。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兼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局长4名。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6个。施甸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加挂施甸县林火监测中心牌子)施甸县生态修复工作站(加挂施甸县退耕还林工作站牌子)施甸县林草种苗和产业工作站(加挂施甸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牌子)施甸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施甸县生态补偿工作站(加挂施甸县国有林场管理站牌子)施甸县善洲林场

)重点工作概述

1、新一轮退耕还林。《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下达2020年退耕还林还草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任务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0〕942号)文件,下达施甸县2021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任务0.8万亩,退耕条件为非基本农田15-25°重点水源区。

2、2020年度林业双增考核。“双增考核”是省人民政府对市人民政府林业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施甸县将代表市人民政府接受“十三五”期间林业双增考核。省级考核组预计5月份进驻,检查期限为1个月,检查项目为2017年、2020年实施造林项目。目前,我局对旧城、太平、木老元、摆榔、酒房等5个乡镇开展了自查,发现:一是项目乡镇、村、组对“双增考核”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受检意识薄弱;二是部分造林地块达不到验收条件,需进行补植补造,尤其是2017年实施造林项目地块,如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摆榔乡、酒房乡3个小班)、2016年国家造林补贴项目(旧城乡、太平镇、由旺镇)、2016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仁和镇)等;三是高速公路建设占用旧城乡造林项目地块,需进行占一补一,目前尚未选取到地块进行调整。

3、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是编制完成《项目建设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成员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工作;二是报请县发改局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三是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编制两评一案、PPP项目合同咨询。

4、森林防灭火。一是组建了20人的县级专业扑火队(其中一分队驻县林草局,完成招聘11人,二分队驻旧城乡10人,全部完成);善洲林场15人的季节性专业扑火队全部招聘完成。二是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储备了100多万元物资,能够满足扑救森林大火的需求。同时各乡镇按照“乡级5万元”、“村级5千元”的标准储备物资,所有各类队伍和扑火物资随时保持应急战备状态,确保能够随时调用。三是召开了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县指挥部联席会、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分析会、业务培训会,会议全面分析各阶段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周密安排部署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四是进入森林防火期,严格执行24小时双岗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严禁缺岗、脱岗现象,确保政令、信息畅通。截至1月11日,全县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未收到卫星热点通报,确保了善洲林场、县城面山等重点火险区生态安全。

5、生态护林员的聘用。采取“县建、乡聘、站管、村用”的方式,按照人均管护面积不低于500亩,管护补助1万元/人·年的政策标准,继续由我局协助各乡镇对880名生态护林员进行选聘和续聘,工资待遇按月向财政申请拨付,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计划1月底可以全面完成聘用工作并上岗。

6、森林资源管护。一是完成2020年森林督查60个违法图斑案件查处及相关整改工作。二是按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要求,筹建施甸县善洲省级森林自然公园。三是做实重点区域巡护、政策法规宣传、疫源疫病防控等日常工作,研究完善野生动物肇事赔偿机制,化解保护和生产发展的矛盾;推进古树名木挂牌,健全日常巡护及动态管理机制。

7、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继续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和调运检疫,计划对善洲林场(含摩苍林区)、老麦乡雪山林场等0.64万亩面积开展华山松木蠹象防治,计划对怒江流域沿线0.045万亩薇甘菊进行防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1、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施甸县善洲林场

在职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78人。在职实有10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0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58.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4.2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15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较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70.14万元,减少了311.75万元,减少19.85%。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收入减少317.83万元。上年年初预算安排森林防火项目1个,金额317.83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项目减少1个。2021年其他收入较2020年其他收入0万元,增加4.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增加罚没收入4.15万元。2020年我单位也有罚没收入,但是未计划到财政进行该资金清算,所以2020年其他收入为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54.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54.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4.23万元(本级财力1254.2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70.14万元,减少了315.91万元,减少20.12%。主要原因分分析:项目收入减少317.83万元,上年年初预算安排森林防火项目1个,金额317.83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项目减少1个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58.3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5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23万元,与上年1252.31万元对比增加1.92万元,增幅0.15%,主要原因分析:因为公用经费配置标准提高,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都有增加,所以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317.83万元对比减少317.83,减幅100%,主要原因分析:今年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2130201行政运行支出362.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及行政公用经费;2130204事业机构支出290.24万元主,要用于善洲林场职工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82.78万元,主要用于林草局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及事业公用经费。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25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96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69次,共计接待约414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3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97万元,与上年83.23万元对比减少35.26万元,减幅42.48%,主要原因分析:工会费减少18.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6.09万元。上年预算公开时机关运行经费统计了工会费和其他交通费用,今年预算公开时没有统计工会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另外其他的公用经费应为配备标准提高,增加了9.4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01-1

二、部门收入预算                            01-2

三、部门支出预算                            0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02-2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3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04-1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04-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05-1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05-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06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07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08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09-1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09-2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10

 

监督索引号53052100232700111


附件【部门预算表(预算公开)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10209083752419.xlsx
附件【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