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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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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1-0205004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2-05
文号 浏览量 8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2800000

 

施甸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施甸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施甸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施甸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县级扶贫政策、办法、制度和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做好贫困村、贫困乡、贫困县脱贫出列考核评估工作。

3.负责指导乡(镇)扶贫开发工作。指导乡(镇)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4.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动态管理、统计和监测、分析、成果总结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工作。

6.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工作,与国内外扶贫机构、社会团体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7.负责指导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建设工作,加快“直过民族”脱贫攻坚。

8.履行县“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协调县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央及省驻施单位、部队定点扶贫工作,协助做好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9.履行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沪滇扶贫协作工作。

10.履行县国家开发银行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基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做好资金落实和项目推进工作。

11.履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全县扶贫开发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是全额拨款单位,施甸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综合股、计划统计股、产业金融扶贫股、行业扶贫股、社会扶贫股、督查考评股。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主任4名;所属事业单位1个,事业编制8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我单位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贫困人口脱贫后“四个不摘”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云南省脱贫巩固20条要求,对标脱贫攻坚普查标准补齐漏项弱项,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完成脱贫攻坚这一重大政治任务,确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战,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高效衔接。

(一)强化“四个不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要求,继续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保持持续攻坚态势,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减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有效防止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人口。坚持挂联帮扶工作不变,继续全面落实“领导干部挂村包组、干部职工挂组包户(包贫困户和联系非贫困户)”责任制,协调服务好123个部门5705名干部结对帮扶建档立卡户21591户91170人(截止2020年10月底),县乡干部全面挂联非建档立卡户。全面落实行业扶贫部门责任不变,持续保持对贫困村退出和贫困人口脱贫后的政策支持,保证政策持续稳定,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二)强化防贫监测。扎实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自强不息、诚实守信、脱贫光荣的思想观念和感恩意识,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党的感恩之心,转化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自觉意愿和行动,上下齐心,合力攻坚。建立精准防贫监测预警机制,将2014年以来的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含农转城户籍人员)全部纳入防贫监测预警对象范围,及时监测预警因病、因学、因灾、因残等因素导致的返贫和新增贫困,确保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帮扶,防止返贫。

(三)强化工作衔接。抓实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全面落实省、市、县巩固脱贫成果的措施,持续稳固脱贫退出成果,积极推进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把产业发展与乡村旅游相结合。持续协调做好就业和产业扶贫工作。把中草药、特色水果、花卉等农业产业与乡村旅游相结合,推进传统农业向旅游观光农业转型,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二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精心组织项目实施,把村间道路做成美丽公路,把旅游环线区域美丽公路做成旅游骑行自行车道。三是提升人居环境。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积极配合职能部门,依托怒江大峡谷,树立旅游大健康的理念,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把乡村民居做成特色村落,向民俗民居旅游的方向发展,把乡村做成美丽村庄,向旅游景区的方向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8。在职实有19(行政10人,机关工人1人,事业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4.4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4.44万元与上年247.89万元对比减少13.45万元,减少5.42%,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比2020年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4.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4.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4.44万元(本级财力234.4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4.44万元与上年247.89万元对比减少13.45万元,减少5.42%,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比2020年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16.2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4.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45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82万元,主要原因为沪滇协作联络专员艰苦边远津贴和生活补助0.82万元2021年另行安排,未在部门预算中安排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130501行政运支出193.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8万元,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0次,共计接待15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没有重点项目预算。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3万元(办公费、报刊杂志费、差旅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同比增长12.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施甸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01-1

二、部门收入预算                           01-2

三、部门支出预算                           0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0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02-2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03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04-1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04-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05-1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05-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06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07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08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09-1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09-2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10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2800111


附件【附件1:施甸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预算公开)20210205041549857.xlsx
附件【附件2: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