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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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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2-0920007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程序 发布日期 2022-09-20
文号 浏览量 55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财政局行政执法程序

施甸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行政许可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6条;《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2016年2月16日予以修改)第2、3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14

受理机构及电话

施甸县财政局会计与监督

电话08758122734

许可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优惠政策

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从业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

4、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5、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日;承诺时限:30日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施甸县财政局

08758122734

办公时间及地址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034

备注

 

二、行政处罚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事项名称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

执法依据

参照施甸县财政局行政权力清单》

受理机构及电话

施甸县财政局

电话0875-8121353

许可条件

优惠政策

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施甸县财政局

0875-8121353

办公时间及地址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034

备 注

 

三、行政检查

职权类别

行政检查

事项名称

行政区域内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执法依据

参照施甸县财政局行政权力清单》

受理机构及电话

施甸县财政局

电话0875-8121353

许可条件

优惠政策

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施甸县财政局

0875-8121353

办公时间及地址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034

备 注

 

施甸县财政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财政监督检查)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二、项目信息

  行政检查-财政监督检查

  三、检查依据

   《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统称财政部门)依法实施财政检查”。第五条“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财政检查,依法作出检查结论或处理、处罚决定”。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69号)第三条“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财政管理体制、财务隶属关系对财政、财务等事项实施监督;按照行政区域对会计事项实施监督”。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一)对企业和个人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的处罚,(二)对涉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违法行为的处罚,(三)对企业违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九条行为的处罚,(四)对企业和企业相关责任人员违反《企业财务通则》规定列支成本费用的处罚,(五)对企业和个人有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六)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的行为的处罚,(七)对企业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八)对授意指使会计机构或人员伪造的处罚,九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行为的处罚。

    四、实施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五、办理流程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图(附后)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救济渠道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可在收到后六十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三个月内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电话:0875-8121353

    办公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东路034号施甸县财政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九、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875-812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