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31207-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12-07 |
文号 | 浏览量 | 143 |
施甸县财政局2023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现将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机制,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施办字〔2019〕25号),由综合研究股承担审核局机关制定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涉及财政税收的事项,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本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
施甸县财政局我局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印发了《施甸县财政局关于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施甸县财政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的通知》、《施甸县财政局关于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制度的实施意见》、《施甸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保障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高度重视,严格审核
坚持“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各股室负责本股室起草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对审查对象、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机构、审查标准等具体对应核查落实,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将公平竞争审查嵌入发文流程,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文件由局机关综合研究股对文件是否已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市场主体合法权利。
(三)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一方面,通过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让大家了解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基本内容,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公平竞争审查意识,提升审查能力和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在制定文件时要求股室认真按照要求提交综合研究股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四)认真履职,组织清理
1.各股室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认真开展审查工作,严格审核程序,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县财政局对政策文件是否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进行清理排查,经认真清理,县财政局无涉及破坏营商环境、有碍商业公平竞争等内容,按时报送“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统计表”。
2.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施政办函〔2023〕1号)要求,积极对历年单位发文进行了清理。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县财政局制定的文件,均不存在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排除竞争政策措施,暂未发现涉及破坏营商环境、有碍商业公平竞争等内容。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各股室对公平竞争审查了解不够全面,认识不够到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审查程序掌握不够牢固,审查工作规范度还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法律法规。指导、规范各股室开展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和存量政策清理工作,确保县财政局制定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二是建立完善审查机制。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政策措施审查,加大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审查力度,加快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剖析公平竞争审查要点,吃透文件精神,熟练掌握审查标准,力求保障审查工作的高质量、高标准。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和效果,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措施。
施甸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