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2-01140040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1-14 |
文号 | 施财整合〔2022〕3号 | 浏览量 | 48 |
施甸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施甸县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保财农〔2021〕151号),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并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资金项目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规定和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优先选择前期工作到位的项目,将资金尽快落到具体项目,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实行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此次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施甸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