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3-1-/2021-0323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3-23 |
文号 | 浏览量 | 21 |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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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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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财会〔2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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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为了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交通运输领域全面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第78号)、《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财会〔2017〕11号)、《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财会〔2019〕2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财会〔2018〕34号)等规定,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转发会计核算的通知》,现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24日
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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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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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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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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