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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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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3-1/20231228-00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3-12-28
文号 浏览量 134
主题词 财政
关于《施甸县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试行)》的政策解读

关于《施甸县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试行)》的政策解读

县委政府同意,施甸县财政局印发了《施甸县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机制》),为便于全市各级各部门更好理解《工作机制》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工作机制》作以下解读。

一、背景和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财会监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加强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2023年1012日经委、市人民政府同意,保山市财政局印发了《保山市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试行)》,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委、政府高度重视财会监督工作,由财政局结合我实际研究出台《工作机制》,坚持和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财会监督体系,构建各监督主体协同工作机制。

二、总体框架和要求  

《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全文包括总体要求、组织架构、工作机制、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内容。《工作机制》坚持和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会监督全过程各方面,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突出政治属性,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巡视巡察机构协作,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贯通协调,强化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的配合协同,增强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的协同性和联动性,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主要内容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商议中央和省、市关于财会监督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研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联络人,负责落实日常沟通联系、信息反馈等具体事项,共同推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规范高效运行。

(二)加强财会监督主体协同配合。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各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监督主体加强配合,商请税务、人民银行、国有资产监管、银行保险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行业协会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监督,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准则制度进行执业,各单位要配合依法依规实施财会监督。

(三)建立工作机制。一是定期沟通机制,财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于每年年初进行会商,遇有重要事项及时会商沟通;二是计划协同机制,在制定年度财会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涉及重大事项的专项监督时,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沟通协同;三是线索移送机制,在财会监督中发现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移送;四是工作协调机制,在开展财会监督时,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协作和相互支持;五是成果共享机制,加强监督协作成果运用;六是工作交流机制,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深化工作交流,打牢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基础;七是技术支撑机制,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依托业务信息化系统,加强数据信息技术应用,及时互通监督信息;八是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受理机制,畅通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回应社会关切。

(四)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完善运行机制,及时总结财会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工作经验,梳理存在问题,努力破解工作难点,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效能;加强队伍建设,配备与财会监督职能任务相匹配的人员力量,建立财会监督人才库,加强财会监督业务技能培训,有力提升各单位财会监督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