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2-3/20240422-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公共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4-04-22 |
文号 | 浏览量 | 21 |
关于拟推荐全国、全省 “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名单的公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及省级“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云普办〔2024〕4号)要求,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经保山市普法办审核,现将我市拟推荐表扬对象进行公示:
一、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2个)
保山市司法局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二、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个人(2个)
王 飞 保山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周 伟 保山市腾冲市委教育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三、拟推荐全省“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10个)
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
中共保山市委政法委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广播电视台
保山市隆阳区司法局
保山市施甸县司法局
保山市腾冲市清水镇人民政府
保山市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保山市昌宁县司法局
保山市昌宁县人民检察院
四、拟推荐全省“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个人(7人)
王睿敏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闵黎黎 中共隆阳区委宣传部宣传股股长
李生勉 保山市隆阳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饶长海 保山市施甸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黄艳芳 保山市腾冲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
李 慈 龙陵县法学会秘书长
李晓涛 中共昌宁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新闻出版(版权) 局局长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在2024年4月26日前反馈至邮箱:bsssfjpfk@163.com或联系电话:0875—2161676。
保山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