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2-3-/2020-0817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20-08-17 |
文号 | 浏览量 | 15 |
施甸县司法局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司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15800.00元,支出决算为73832.00元,完成预算的11.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1.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32.00元,完成预算的0.6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根据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及《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以及县级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大幅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6025.75元,下降17.83%。其中: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91.75元,下降3.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834.00元,下降78.3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我局根据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及《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以及县级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大幅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00.00元,占94.81%;公务接待费支出3832.00元,占5.1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施甸县司法局人员下乡、调研、出差、参加会议、办理公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83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3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主要用于接待全省各县、区、市工作人员赴施考察、调研及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