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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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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2-3-/2019-0812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发布日期 2019-08-12
文号 浏览量 15
主题词 司法
施甸县司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施甸县司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58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800.00元,公务接待费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9857.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2191.75元,完成预算的43.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666.00元,完成预算的7.0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根据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及《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以及县级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的成效。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2676.41元,增幅33.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都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4404.41元,增幅51.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728.00元,减幅8.9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局车辆(云MD029警)因购买年限较远,车辆老化比较严重,维修费较高,且本年度到司法所对接工作增加,造成车辆燃油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191.75元,占80.34%;公务接待费支出17666.00元,占19.6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191.7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2191.7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普法宣传、到各司法所检查工作、收监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766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6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其他县区到我局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经费支出。

 


附件【施甸县司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