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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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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2MB1902372A/20250225-00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5-02-25
文号 浏览量 1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情况报告


2024年,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化和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运用,立足部门实际,以务实举措抓紧抓实法治建设,凝心聚力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持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强化行政审批、行政确认等相关工作组织领导,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坚持每年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和安排法治建设工作2次,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遇到的困难,高效落实为退役军人办理“一件实事”工作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退役军人事务局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法律学习运用认真推动“法律政策落实年”贯彻落实,坚持“学测结合”,推行政治理论和法律条规及其政策措施集中学习和每月统一测试的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内法规、宪法、法律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周例会集中学习内容,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重要文件精神。坚持分管领导和股室轮流领学解读政策法规制度,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保密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条规及制度性文件,以此增强干部队伍法治意识,着力推进我局法治化队伍建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集中学习3次,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5次。

(三)坚持依法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决策合法有效。及时公布政务信息,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持续强化党内监督,提升行政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聘请法律顾问,加强对局机关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等工作的指导,保障重大决策、行政确认等事项公开透明、过程规范、合法合规。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政策落实活动,系统梳理退役军人各项法律政策,聚焦法律政策落实重点难点,用心用情为退役军人办实事,推动法律政策成为惠及广大退役军人的实际成果。三是持续开展“学测结合”,夯实干部职工法治理论基础。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周例会和全员参加市局视频培训等,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原则,系统深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典型法律案例等15次,组织人员参加市、县两级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3场次,全局10名干部职工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二)强化宣传。大力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学习活动。通过开展“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政策宣讲、老兵返乡欢迎座谈会、八一和春节走访座谈等,深入推进法律政策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军营,引导广大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持在4·15国家安全宣传月、宪法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干部职工到街上摆摊设点发放宣传单,全面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国防法、安全法、民法典、电信诈骗防范措施等,现场解读群众疑惑,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提升群众知法守法意识。积极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打造双拥主题公园,以双拥知识、双拥小故事的形式宣传国防、兵役、拥军优属等法律政策;定期在政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推送政策解读、法治宣传等,积极扩展政策宣传覆盖面,助力提升广大群众和退役军人的法律政策知晓率。

(三)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按时与云南吉昌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聘任2名法律顾问指导法律服务工作重点在普法宣传、法律讲解、法律咨询服务、涉法涉诉及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给予帮助指导。二是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工作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审批事项工作流程,严肃审核程序,及时规范性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审批审核工作合法规范。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通微信公众号,扩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共推送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各类信息74政策信息公开11件,深化政民互动,及时回应政策关切251名符合条件的农村60周岁退役军人办理享受定期生活补助待遇确认

(四)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职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抓实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教育,着力培塑信念坚定、爱国奉献、奋发有为、诚信守法的新时代退役军人。坚持“选、树、推”一体贯通,加大“最美退役军人”“双拥先进个人”“双拥先进单位”等选树力度,让退役军人学有榜样,看齐有标杆,积极营造“学典型、争先进”的社会氛围。一年来,评选推荐2024年度保山最美退役军人1名,表彰双拥工作先进单位10个、双拥工作先进个人10名;为双拥医院、双拥学校、双拥社区、军民团结示范点、军民共建小康村和25家双拥企业授牌二是依法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为51名符合条件的农村60周岁退役军人办理享受定期生活补助待遇,全年发放优待补助资金1582.98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62.69万元;救助部分患大病、重病和医疗负担较重的退役军人452人次,发放医疗补助资金35.71万元,为2000余名退军人开展免费体检;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驻施部队、重点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参加维和的现役军人、烈士家属等5167人次,发放慰问物资和慰问金共计71.89万元。三是高效完成接收安置工作。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79人,高效完成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6名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组织专场招聘会2场,组织适应性培训89人,参加技能培训21人,完成新增就业104人,组织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四是持续巩固双拥创建成果。为推动全县双拥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开展。建立完善了军地双方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服务保障中遇到的问题。打造以太阳湖红色元素双拥主题公园为代表的一批双拥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史宣传,普及国防知识,讲述双拥小故事,激发全社会爱党爱国、拥军优属、关爱英雄模范和尊重关怀退役军人的热情。17名荣立三等功的现役军人家庭送了立功喜报,为100余名新入伍的义务兵家庭悬挂了光荣牌,为现役军人家属发放春联920份,为新入伍士兵发放纪念品100余份,与全县86家企业或门点签订双拥合作协议,为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相应的优待优惠专属服务。五是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实行干部挂包退役军人工作机制,推动落实退役军人大走访、大排查和常态化联工作责任切实摸清退役军人重点信访人员和重点信访群体底数,积极采取稳控措施,认真做好疏通和化解工作。持续深化县、乡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发挥县乡两级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机构普法、司法调节、法律诉讼援助等作用,及时为需要帮助的退役军人提供司法援助,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走访疏导有上访苗头退役军人家庭20户,接访100人次,回访信访化解3件,回复办理率100%,满意率达98%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4年,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过程中虽然取得一定成绩,同时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还不够熟练,专业能力还有待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手段推动退役军人工作的能力还需要加强。二是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居住分散、流动性大,专项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强、宣传的形式还不够丰富,群众参与度不够。三是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不健全,制度保障体系不完善,行政执法成效不明显

四、2025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发挥“关键少”的示范引领作用,将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内容纳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集体学习计划,开展专题法治讲座,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各部门承办的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二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宣传质效。紧密结合退役军人工作特点,拓宽普法宣传渠道,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三是加强法治保障,提高法治水平。持续开展和参加各级举办的法治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及效率,加强《保山市行政裁量权基准》学习运用,严格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依法办理行政确认事项,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四是强化法治运用,做到依法行政。深入推进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落实优抚、安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政策法规,依法维护和保障好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正确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行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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