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11533022MB1902372A-/2021-033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 2021-03-30
文号 浏览量 34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按照“抓政策、强基础、建体系、优服务、树形象”的思路,认真落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规范局系统的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聚焦法制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思想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工作中,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建设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习近平同志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通过不断组织学习,充分发挥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作用:一是组织建设保障。成立了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引领全局工作在法律法规的轨道内运行。二是文件会议精神贯彻及时。20204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上专题研究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干部职工会上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中,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各项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围绕满腔热忱为退役军人服务“一条主线”,积极构建组织管理、工作运行、法规制度“三个体系”,坚持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着力转变行政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逐步形成。

(三)全面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按照系统权责,理清我局权责清单事项,根据要求及时在施甸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深化便民服务审批。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设立“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窗口”,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办理、一人办理,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实施。科学、合理界定退役军人事务行政决策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认真梳理局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发布等制度,抓好“两审一签发”,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和报备及时率均达到规定要求。三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云南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结合实际,及时梳理公示我局涉及的告知承诺证明事项,经过梳理,局系统无取消证明事项,无保留证明事项。

(五)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成立了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并对局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等基础信息进行了积极主动公开,确保了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有效落实,公正文明执法全面体现。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拟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及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目前局系统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人。三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按照司法部门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案件评查,经自查,我局2021年没有案件,不存在案件评查。四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我局及时畅通了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主动接受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五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对审计工作的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县审计机关的统一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年共开展审计1次(省级中介机构审计1次)。六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全面开展社会治理,夯实和谐稳定基础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按照司法局相关文件通知,加强我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材料,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行政复议工作事项。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化解。根据各级文件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北京不去、省内不聚、市内不乱、县内不仿、外省不串、网上不炒”的工作目标,不断建立健全涉军群体稳定工作责任机制,完善风险研判、决策评估、协同防控、联动化解等相关制度,逐步推动形成党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负其责、上下协调联动的涉军群体稳定工作格局,进一步防范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风险隐患,维护涉军群体稳定,切实做好信访退役人员稳控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出现大规模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和以上访为由所发生的妨碍公务事件。三是全面开展普法工作。根据单位工作职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根据各股室(中心)工作职责,围绕就业安置、优待褒扬、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四项重点”,加大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等政策法规落实,重点宣传学习了《英雄烈士保护法》、《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宪法》等,在2020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掀起了学习宣传活动热潮,营造了建设法治单位的良好氛围,推动了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五是健全服务保障体系。2020年,施甸县13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已全部建。打造“退役军人之家”夯实基层服务站建设。六是深入开展社会治理行动。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相结合,以加强基层党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和推动雪亮工程为抓手,2020年,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全体干部职工持续挂钩水长乡兵斗村开展乡村振兴和“挂包帮”工作。此外,严格按要求完成了创文、创卫、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健康促进机关等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0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各级的要求相比,仍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因我局属新组建部门,部分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局业务人员配备不全,新入职人员相关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三是落实“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四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三、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好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要求。一是认真研究,不断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二是聚焦短板弱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深化改革、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三是抓实每个环节,对符合公开的内容到政务服务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并充分发挥好我局政务服务窗口作用,加大加强宣传,建强我局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水平。  

 

 

 

施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