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902-3/20260307-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司法局 |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3-07 |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有关规定和《保山市司法厅 保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行政执法和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施甸县2025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汇总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情况
2025年,全县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7类执法行为共170954件,各类行政执法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许可。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行政许可104326件,其中县级行政机关办理103959件,占总数的99.65%;乡镇级办理367件,占总数的0.35%。
2.行政处罚。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共实施行政处罚61026起,其中县级行政机关61025起,占总数的99.99%;乡镇级实施1起,占总数的0.01%。
3.行政强制。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共实施行政强制13起,其中县级行政机关实施13起,占总数的100%;乡镇级实施0起。
4.行政检查。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共实施行政检查5796起,其中县级行政机关实施5023起,占总数的86.66 %;乡镇级实施773起,占总数的13.34%。
5.行政征收。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共实施行政征收5589起,其中县级行政机关实施5589起,占总数的100%;乡镇级实施0起。
6.行政征用。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共实施行政征用0起。
7.行政裁决。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裁决0起。
(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1.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因施甸县气象局、施甸县烟草专卖局数据由市级部门统一填报,在2025年报表中全县共有行政执法主体58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41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17个;受委托执法组织4个。全县共有1462名行政执法人员,其中县级988人,占总数的67.58%;乡镇级474人,占总数的32.42%。
2.对具体行政行为监督情况
(1)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
全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审核重大执法决定690件。审核重大行政许可案件11件,其中县级11件,乡镇级0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664件,其中县级664件,乡镇级0件;审核重大行政强制13件,其中县级13件,乡镇级0件;审核其他重大行政执法案件2件,其中县级2件,乡镇级0件。
(2)开展案卷评查情况
全县共评查各类行政执法案卷982件,其中涉企行政执法案卷495件。共评查行政处罚案件350件,其中县级348件,乡镇级2件;评查涉企行政处罚案件187件,其中县级186件,乡镇级1件。共评查行政许可案件618件,其中县级564件,乡镇级54件;评查涉企行政许可案件294件,其中县级294件,乡镇级0件。共评查行政强制案件14件,其中县级14件,乡镇级0件;评查涉企行政强制案件14件,其中县级14件,乡镇级0件。
(3)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全县共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0件。
3.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
涉嫌犯罪主动移送司法机关17件,检察院建议移送司法机关0件,公安机关退回作行政处理4件,公安机关立案14件。
4.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情况
追究行政机关责任0起,追究执法人员责任0人。
二、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的特点及成因分析
(一)行政执法数据的特点和成因分析
1.行政执法部门履职情况分析
特点:行政执法事项高度集中于重点职能部门。从数据分布来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高频执法事项主要集中在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林草等领域,与2024年情况基本一致。其中,公安机关最多,执法案件总数为147276件,占总数的83.32%;其次是农业农村7557件,占总数的4.28%;市场监管6203件,占总数的3.51%,反映了这些执法领域是政府职能的重点领域。而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广播电视、保密、司法行政等领域无执法案件。成因:一方面,重点职能部门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与群众生产生活、市场秩序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密切相关,执法需求天然集中;另一方面,部分领域由于监管对象数量少、事项专业性强或监管重心在上级部门,导致本地执法事项较少。同时,受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动,各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法履职,进一步凸显了重点领域的执法集中度。
2.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履职情况分析
特点:执法重心高度集中于县级行政机关,乡镇级执法履职能力薄弱。从数据来看,县级行政机关办理的各类执法案件除行政检查外,占比均达99%以上,乡镇级仅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领域有少量执法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领域几乎未开展执法工作。成因:一是“放管服”改革中乡镇赋权推进不均衡,部分乡镇未完全具备处理复杂执法事项的能力,导致执法权限仍主要集中在县级;二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滞后,执法人员多为兼职,专业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不足,难以承担专业性强、程序严格的执法事项;三是乡镇日常行政事务繁杂,执法工作精力投入不足,且缺乏必要的执法装备和经费保障,制约了执法履职效能。此外,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乡镇执法工作的指导培训不够到位,也影响了乡镇执法能力的提升。
3.行政执法类别分析
特点:执法类别分布不均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占绝对主导,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类别数量极少,行政征用、行政裁决全年为零。其中,行政许可占比近60%,行政处罚占比超34%,两类合计占比达93.59%;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占比不足4%,行政强制占比极低。同时,2025年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数量较2024年相比有所下降,其中行政处罚下降14.3%,行政检查下降40.24%。成因:一是行政许可是市场主体准入和公共服务提供的关键环节,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审批服务效率提升,办理数量持续较多;二是行政处罚作为纠正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在重点领域监管强化的背景下保持较高数量;三是今年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有效纠治了“两违四乱”方面的问题,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开展联合检查,有效减少了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的特点及成因分析
1.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数据来看,法制审核全覆盖县级重大执法事项,但乡镇级完全空白。全年审核的690件重大执法案件均为县级,乡镇级未产生需审核的重大执法案件。成因:一方面,县级行政机关执法事项多、重大案件集中,且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了专门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应审尽审;另一方面,乡镇级执法事项少且多为简单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未达到重大执法决定的标准,同时乡镇缺乏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即使存在潜在重大执法事项,也难以开展规范的法制审核工作。
2.从案卷评查的统计数据来看,案卷评查覆盖主要执法类别,但乡镇级评查数量少、质量低;涉企案件评查重点突出,县级为主要评查主体。乡镇级评查案卷仅54件,且存在较多不规范问题;涉企案件评查占比达50.41%,基本覆盖县级涉企高频执法事项。成因:一是县级行政机关重视案卷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案卷评查制度,且执法案卷数量多、评查基础好;二是乡镇级执法人员对案卷制作规范掌握不熟练,且缺乏专业指导,导致案卷质量不高,评查发现问题较多;三是受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导向影响,各级执法机关重点加强涉企执法案件的监督,通过案卷评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这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要求相契合。
3.从受理投诉举报和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统计的数据来看,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内部监督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4.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统计的数据来看,全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能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规定,按规定开展移送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乡镇级行政执法能力薄弱问题突出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滞后,与“放管服”改革中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不相适应。一是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不足,乡镇执法人员多为兼职,虽然已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但执法队员仍然要参与乡镇其他行政事务,难以沉下心来学习钻研相关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对执法程序、法律文书制作等掌握不熟练,导致执法案件数量少、质量不高;二是执法保障不足,乡镇缺乏必要的执法装备和经费支持,难以开展常态化、规范化执法检查;三是赋权承接不到位,部分已下放的执法事项因乡镇执法人员能力不足无法有效承接,导致执法权限“悬在半空”,影响了基层执法效能的发挥。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
从案卷评查和法制审核情况来看,部分执法环节仍存在不规范问题。一是个别执法人员程序意识不强,存在执法信息公示不全面、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完整、法律文书送达不规范等问题;二是案卷制作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案卷存在事实认定证据不充分、法律依据引用不准确、文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三是行政裁量权行使不够精准,少数行政处罚案件存在裁量基准说理不充分的情况,影响了执法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三)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不够完善
一是监督力量薄弱,县级司法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机构,人员配备不足,难以满足全县多部门、广领域的执法监督需求,监督工作多依赖上级部署的专项行动,常态化、全方位监督格局尚未形成;二是监督方式单一,目前监督主要以案卷评查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为主,对执法全过程的动态监督、现场监督不足,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实时问题;三是乡镇级执法监督缺失,乡镇未设立专门的执法监督机构和人员,对自身执法行为的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外部监督也难以有效覆盖。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推动执法重心下移
一是推进乡镇执法队伍专业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针对性开展乡镇执法人员全员轮训,重点加强执法程序、法律文书制作、调查取证等技能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行政执法培训;二是完善乡镇执法保障,优化乡镇赋权管理,县级部门加大对乡镇执法的指导帮扶力度,提高乡镇执法水平。
(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质量效能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建立“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常态化检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二是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处罚裁量说理论证,明确不予处罚及从轻减轻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确保裁量论证充分、严谨,处理决定合法合理;三是加强案卷规范化管理,组织重点领域执法业务骨干在全县案卷评查中进行交叉评查,取长补短,提升案卷制作整体水平。
(三)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强化监督问责力度
一是充实监督力量,加强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法监督机构建设,充实核心监督力量;二是创新监督方式,依托“区块链+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进执法全过程动态监督,通过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畅通投诉举报机制;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法治建设成效考评、执法检查、个案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执法监督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
下一步,全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将以问题为导向,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不断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施甸县司法局 施甸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