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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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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02-3/20240102-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结果 发布日期 2024-01-02
文号 浏览量 760
主题词 司法
施甸县2023年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情况分析报告

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有关规定和《保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施甸县2023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汇总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情况2023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27823件,具体为:行政许可82944占总数的64.89%行政处罚36265件(其中简易程序31988件,一般程序4277件)占总数的28.40%;行政强制36件(为行政处罚中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占总数的0.03%行政检查8578次,占总数的6.71%;行政征收0件;行政征用0件;行政裁决0件。公安机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最多,主要是因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和交通秩序管理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较多;此外,农业农村局的行政许可也比较多,主要涉及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二)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情况。除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和中央及省市驻施单位以外,全县行政执法主体44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38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6个;受委托执法组织1个。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298其中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1030单独持国务院部门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268

(三)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开展重大行政许可案件法制审核0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884重大行政强制法制审核0件,其他重大行政行为法制审核0件。

(四)开展案卷评查情况。共评查行政许可案488件,其中评查涉企行政许可案208评查行政处罚案365件,其中评查涉企行政处罚66行政强制案8其中评查涉企行政强制8件。

(五)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共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0件。

(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案件共290件,其中涉嫌犯罪主动移送司法机关281检察院建议移送司法机关0,公安机关退回作行政处理1件,公安机关立案8件。

(七)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情况。追究行政机关责任0次,追究执法人员责任共0人,通报批评0人,离岗培训0人,建议调离行政执法岗位0人,提请监察机关调查处理0人,给予行政处分0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0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严格持证上岗制度,把好行政执法第一道关口,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确保执法人员适格我县今年共组织开展了一批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于722日进行,共有169人报名参加,实际参考152人,合格150人,合格率为89%严格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工作规程》,下发《施甸县司法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司法厅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证件管理的通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共换发13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老证换发新证),单位变更申请换发41人,提交调动申请53人,注销85人。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专家授课+集中培训”的方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学习培训322召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培训会议,邀请市司法局领导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为主要内容,为全县62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18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510日至12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40余名执法业务骨干参加中组部、司法部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施甸分会场616日,邀请省司法厅立法二处一级调研员吴化河同志,为全县100余名执法人员作依法行政专题培训。1025日至27日,组织开展了为期3天的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工作分管领导、行政执法人员及法制审核人员共计120余人参加。通过学习培训,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能力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各执法部门主动公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程序、随机抽查事项、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执法活动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和“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事项案件办结后,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公示栏、双公示平台等载体向社会公布相关执法决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与本单位权责事项相对应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程记录,并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县级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实现了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林草局联合下发了《施甸县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施林草联发2023〕8 号),依法惩处破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等林业和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资源安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规范我“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使用和管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做好两法衔接平台案件录入工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之间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案件信息流程跟踪和动态监督实现行政执法信息与刑事司法信息资源共享,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截止1130日,施甸县两法衔接平台共录入案件2714件。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制定案卷评查方案并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施甸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在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重点聚焦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教育培训等执法领域,2023510日—610日,组成案卷评查工作组,对2022年度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抽查评查共抽行政执法案卷68件,其中行政许可案卷17,行政处罚案卷51优秀案卷38,合格案卷30评查后形成施甸县2023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记录》,下发《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指导执法部门进行整改市司法局抽查我县行政执法案卷3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件,县公安局2件),优秀1件,合格2件。

二是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的权责清单中均公示了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2023年我县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0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适用下发了《施甸县司法局关于转发〈保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主动上级部门对接,在202311月底前完成本部门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公布工作截至目前,交通运输、审计、卫健、林草、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13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直接适用上级部门行政裁量基准,其余部门待上级部门制定出台后直接适用。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管理和适用,及时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嵌入云南省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为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提供精准指引。在行政执法决定书中进一步明确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情况,确保行政裁量权基准进案卷、进决定。

四是开展行政执法实地监督检查。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情况为重点内容,到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随机抽查13件行政处罚案卷。对检查工作情况,下发反馈意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落实。 

是加强案件录入情况监督管理。认真组织、督促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行政执法数据录入工作,按季度报送《行政执法案件录入情况统计表》并进行通报。除去市场监管案件数据统一由省市场监管局导入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公安系统的录入云南公安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备考核外,2023年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共办结行政执法案件26401件,实际录入26262件,录入率99.4%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单位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够重视。目前大部分执法单位存在人少事多、工作任务繁重的问题,特别是随着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近年来行政执法工作业务量越来越大,部分执法单位仍然沿用老思想老方法干事,认为行政执法工作不重要,对行政执法相关的台账材料上报不及时,需要经过多次催促才上报,严重影响全县材料的上报进度;有的上报材料不认真,敷衍了事,数据不完整不准确,有时会出现前后数据“打架”的情况。

(二)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我县行政执法人员总体上法律专业知识储备不够,一线执法人员中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员较少,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人员配备不到位,且执法人员大多一人身兼多职临时性工作多,行政执法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与实际工作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有差距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存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全面更新不及时,执法记录设备配备使用不到位执法音像记录不完善,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到位、法制审核把关不严等情况。

(四)行政执法监督力量较为薄弱。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多、领域广,机构改革后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作为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构,人员少权限小,只有1在编干部和1名临时人员,还要负责全县的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工作任务繁重,行政执法监督职权得不到有效的行使和落实。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工作要求,继续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加大督促力度,促进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强化业务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严把执法人员进人关口。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对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不断更新法律知识和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聚焦重点执法领域,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在重要执法文书中准确援引说理,确保案件的决定有理有据。严格落实案卷评查制度,通过案卷评查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抓实问题整改,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把“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评指标体系,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对短板弱项及时提醒充分调动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督促和指导。加强部门之间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加强监督效果。


附件:1.施甸县2023年行政执法情况汇总表

      2.施甸县2023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汇总表

                                


                  施甸县司法局

                                                     2024110

                               

                                    


附件【(施甸县)附件1-附件2:2023年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