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2-3-/2022-0823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职责 | 发布日期 | 2022-08-23 |
文号 | 浏览量 | 34 |
施甸县司法局行政执法职责
(一)依法对辖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依法对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依法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二)依法查处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违法行为;
(三)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依法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违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