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02-3-/2022-0307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3-07 |
文号 | 浏览量 | 58 |
施甸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申领、换发
新式云南省法制督察证的通知
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
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云南省法制督察管理办法》《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和申领、换发新式云南省法制督察证的通知》(云司函〔2022〕12号)及《保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和申领、换发新式云南省法制督察证的通知》(保司发〔2022〕5号),为进一步做好申领、换发新式云南省法制督察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换发新式云南省法制督察证
(一)云南省法制督察证调整内容
有效期调整为六年,具体样式详见附件1。
(二)申领、换发云南省法制督察证人员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新申领新式云南省法制督察证人员为各单位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中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职责的工作人员,且参加过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培训的;换发新式云南省法制督察证人员仅限于已持有原云南省法制督察证人员中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中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职责的工作人员。
二、有关要求
(一)相关表册、证明文件报送要求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申领或者换发云南省法制督察证人员需填报云南省法制督察证任职审批表(提交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即可,详见附件2),并附所在单位内设机构证明文件和培训相关证明文件。同时上报云南省法制督察证申领、换领人员信息表电子版(详见附件3),其中照片要求:(1)头像:宽高34*39mm,面部尺寸(头顶至下巴)约28mm;正面免冠,背景透明,着制服(未配发制服的着正装),分辨率不低于300DPI;(2)图片清晰,头像比例标准,不要压扁,拉长或变形,左右居中;(3)背景色:白色纯色背景;(4)像素要求:长535px,宽614px;(5)照片应显示到胸口位置,左右应显示到肩膀,身体部分尽量足够多。
(二)具体流程
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填报并审查合格后,由市司法局审核同意后报省司法厅审核制证;县(市、区)行政执法部门填报并审查合格后,由县(市、区)司法局审核同意后报市司法局进行审核,市司法局审核同意后报省司法厅审核制证。
(三)时限
请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申领、换发新式云南省法制督察证要求进行申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于4月20日前完成申领或者换发申报工作,并将云南省法制督察证任职审批表和云南省法制督察证申领、换领人员信息表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审核把关,认真做好新式云南省法制督察证的申领、换发工作,于5月30日前完成辖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督察证审核工作,并报市司法局进行审核。
附件:1. 新版云南省法制督察证
2. 云南省法制督察证任职审批表
3. 云南省法制督察证申领、换领人员信息表
施甸县司法局
2022年3月7日
(联系人:蒋白云,联系电话及传真:18808751013,电子邮箱:sdsfjxzzfx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