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01525895-2/20241012-00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社会组织管理 发布日期 2024-10-12
文号 施民政复〔2024〕4号 浏览量 0
主题词 社团管理
施甸县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施甸县甸阳商会的批复


保山喜路达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施甸大酒店,施甸县成达驾驶技术培训有限公司,施甸县海明科技有限公司,施甸县济康医疗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鑫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发起人:

你们报送的申请成立施甸县甸阳商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施甸县甸阳商会。请在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章程,选举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领取登记证书。

二、施甸县甸阳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云南省施甸县工商业联合会。施甸县甸阳商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依照核准的社团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施甸县民政局

                20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