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480633-0-/2021-0827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8-27 |
文号 | 浏览量 | 0 |
施甸县红谷田水库库区大河口、羊毛自然村村庄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施甸县红谷田水库库区大河口、羊毛自然村村庄亮化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SDCG2021-BYZB-C030号
项目名称:施甸县红谷田水库库区大河口、羊毛自然村村庄亮化工程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579356万元(玖拾万零伍仟柒佰玖拾叁元伍角陆分)
采购需求:对施甸县大河口、羊毛村两个自然村共8个村民小组实施村庄亮化工程,安装227 盏 LED 太阳能路灯,标志碑1座。
序号 |
产品(项目) 名称 |
一般项目:规格、技术参数、技能要求 协议供货:品种、型号、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蓄电池
|
施甸县平均日照时间取 5.74h(平均年日照 2098.0h),路灯日均照明时间取 10h,单体路灯功率为 50w,满足连续阴雨天 15 天使用(另加阴雨前一夜的用 电,计 16 天)则: I=P/V=50/24=2.08A Q(计算)=2.08A*10h*16d=32.8Ah 蓄电池充、放电预留 20%容量,路灯的实际电流在 2A 以上加 20%损耗, 则实际蓄电池容量应为:Q=Q(计算)/0.8*1.2=149.2Ah 因此,实际蓄电池为 12V/150AH,使用1 块 12V 150AH 防水胶体蓄电池。 |
|
2 |
太阳能电池板
|
单体路灯日耗电量 Q(计算)=P/V*t=20.8Ah 蓄电池组总充电电流 I=( Q(计算)*1.05)/(t(日照*0.85)=4.47A(l.05 为太阳能电池组件系统综合损失 系数,0.85 为蓄电池充电效率)。 W=U*I= 24.8*4.47=115.6W 因此,结合连续阴雨使用功能,选择 1块 Pm=120W 太阳能电池板 , 最佳工作电压 24.80v , 最佳工作电流 3.88A , 组件尺寸 800mm*1580mm*50mm。 |
|
3 |
控制器 |
使用智能型控制器(光控+时控),按村庄使用要求调整控制器参数。 |
|
4 |
太阳能电池板倾角及方位角 |
施甸县纬度与广州市接近(北纬 23°),本工程太阳高度角及方位角按广州市数值记取。 施甸县太阳能电池板最佳倾角宜为 23°-7°=16°。太阳能电池组方向正南稍 偏西,与地平线倾角 16°。 |
|
5 |
灯柱抗风设计 |
灯杆高度 7m(含组件高度)上口径60mm,下口径140mm,壁厚2.5mm,光源50W,Q235A 钢材加工,基础采用 C20 混凝土浇筑。 地脚螺栓埋入混凝土的长度大于其直径的 20 倍,并与主筋焊接牢固,地脚 螺栓去除铁锈,螺纹部分加以保护,基础法兰螺栓中心分布直径与灯杆底座法兰 孔中心分布直径一致,偏差小于 1mm,螺栓采用双螺母和弹簧垫。 基坑回填对适于夯实的土质,每回填 300mm 厚度夯实一次,夯实程度达到 原状土密实度的 80%及以上;对不宜夯实的水饱和粘性土,分层填实,其回填土 的密实度达到原状土的 80%及以上。安装支架焊接固定在与锥形灯杆顶端相匹 配的锥形钢套上;路灯灯杆底座四周焊厚钢板制作的加强筋;灯杆配有足够深度 的笼型埋地钢筋基础。 |
|
6 |
标志碑 |
按采购方要求在村头醒口处建1座标志碑。 |
|
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提供2019年或2020年本单位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5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6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文件;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如果查询到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6日至2021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6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公告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请各位投标人自行查阅。
2、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携带一下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确认,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及人员证书、(3)财务状况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负责人)、报名人劳务合同原件(法人除外)、报名人社保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法人除外)、(9)云南省省外企业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审验,审验后将立即退还,还需提供一份装订成册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给代理机构。
3、投标保证金:
参加本次询价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及询价文件交纳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甸支行 |
账号:53050172743600000537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 |
投标保证金及询价文件交纳查询电话:0875-8826989 |
联系人:张先生 |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询价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入,并注明项目名称。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施甸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地 址:施甸县甸阳镇人民路16号
联系方式:0875-8127909
名 称:云南博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施甸县仁和商贸城35幢4号
联系方式:0875-8826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梅先生
电 话:0875-8127909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875-8826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