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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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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8480633-0-/2021-0618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日期 2021-06-18
文号 浏览量 2
主题词 社会福利
施甸县社会救助服务

施甸县社会救助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施甸县社会救助服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713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保招代SD〔2021〕11号

2.项目名称:施甸县社会救助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价:3000000元。

5.采购内容及要求 

5.1采购内容:向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购买县、乡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

5.2工作职责:

5.21社会力量派遣到县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职责:

   主要协助完成实施社会救助所需材料审查、入户抽查、信息核对、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工作。

5.22社会力量派遣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职责:

   主要协助完成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系统数据录入、政策宣传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孤残儿童、留守儿童、社会福利、殡葬改革、社区志愿服务和村务公开等民政政策落实工作、协助指导、监督辖区内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5.23社会力量派遣到村(社区)的工作人员职责:

   1、做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宣传和村(社区)居民各项救助政策的咨询;2、协助做好本村(社区)困难家庭或个人申请社会救助及相关入户调查、走访、公示等工作;3、协助做好救急申请、入户调查、走访、公示及资金或物资发放工作、4、协助村(居)委员会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开展有关社会救助活动,参与组织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按规定参加公益性劳动;5、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福利、殡葬改革、社区志愿服务和村公开等民政政策落实工作,监管辖区内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6、服务期:1年、详细时间以双方合同起始时间为准。

7、服务标准: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0】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民发【2020】35号)、《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以及市级以上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和评标标准的相关要求,实现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城乡低保应保尽保、特困人员应养尽养、临时救助应救尽救,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7.1.在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及时、准确、完整更新录入社会救助数据,准确率达100%;

7.2.全面推广使用“一部手机办低保”。熟练掌握“一部手机办事通”申请端和“一部手机办低保”管理端办理流程,积极引导和帮助群众通过“一部手机办低保”完成线上低保申请,提高救助及时性、快捷性;

7.3.对象精准、救助有效:注重动态管理,财产收入核对准确,不存在明显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范围;政策执行规范,不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漏保”;

7.4.低保对象、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达90%以上,救助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率达95%以上;

7.5.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能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群众信访等反映问题负面重大事件以及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行为事件;

8.服务地点:县民政局、13个乡(镇)人民政府138个村(社区);

9.付款方式:具体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合同约定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2020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材料。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或定标阶段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或定标阶段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结构。

4.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4.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621日至2021625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方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凭单位数字证书(CA)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在网上投标确认后自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磋商投标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3.售价:0.00元

4.其他: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限内:2021621日至2021625日(5个工作日),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网上报名确认截图,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81106083@qq.com)进行信息登记, 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便于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如投标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投标人修正进行补充,未提供材料的产生的不良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1713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施甸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3.方式: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纸质投标文件2份(一正一副)。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0(叁万元整)。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甸支行

账号:53050172743600000371

汇入地址:云南省施甸县

服务咨询电话:13577560885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3.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施甸县民政局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振兴路

联系人:杨文美

联系电话:18787510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人:李尧华

联系电话:1357756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