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521000000-/2020-1210020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户籍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
文号 | 浏览量 | 6 |
一、受理部门: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由监护人为其申请办理、领取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窗口办理。
四、办理材料:居民户口簿。
五、办理时限:绿色通道邮寄证件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发;普通证件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发。
六、办理地点: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