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530521000000-/2020-1210015 发布机构 施甸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户籍管理 发布日期 2020-12-10
文号 浏览量 9
主题词 公安
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一、受理部门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公民换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原居民身份证;公民补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身份证件。

三、办理流程:窗口办理。

四、办理材料:

1.公民换领居民身份证:

(1)原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2.公民补领居民身份证(其中一项):

(1)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社会保障卡

(3)护照

(4)机动车驾驶证

五、办理时限:绿色通道邮寄证件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发;普通证件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发。

六、办理地点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七、收费标准:换领收取工本费20元/证,遗失补领、损坏换领收取工本费40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