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530521000000-/2020-1210013 发布机构 施甸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户籍管理 发布日期 2020-12-10
文号 浏览量 3
主题词 公安
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一、受理部门本人实际居住地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1.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换领新证的;

2、居住证丢失的,申请补领的。

三、办理流程:窗口办理。

四、办理材料: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五、办理时限: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

六、办理地点本人实际居住地派出所。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