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521000000-/2020-121001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户籍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
文号 | 浏览量 | 3 |
一、受理部门:本人实际居住地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1.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换领新证的;
2、居住证丢失的,申请补领的。
三、办理流程:窗口办理。
四、办理材料: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五、办理时限: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
六、办理地点:本人实际居住地派出所。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