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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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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5-2/20250711-00005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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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以满足社会政治、经济、生态需要的工具职能以及用以满足人们自身发展需要的固有职能,特别是满足施甸县殡葬工作需要设立的:

1.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殡葬标准体系责任;

2.承担施甸县殡葬改革宣传的责任;

3.承担节约用地、防止水污染的生态保护责任;

4.承担遗体的接运、冷藏、火化等殡葬工作的责任;

5.承担移风易俗,倡导厚养薄葬新风气的责任;

6.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还承担传染病遗体的接运、防疫责任。

2.机构情况

纳入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分别是: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

(1)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5人。其中:行政编制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5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 人)。离退休人员 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0 人。实有车辆编制 7 辆,在编实有车辆7 辆。

(2)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殡葬 2024年的殡葬工作有序开展;

2.有效地对殡葬工作进行有效的宣传;

3.做好遗体的接运、冷藏、火化等工作。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紧紧围绕生、老、病、逝皆民生,保障群众逝有所安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民生职责。为有效遏制乱埋乱葬行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丧葬管理,巩固提升殡葬改革成果,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建立健全保障基本、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减轻群众殡葬负担、实现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省、市、县各级政府均要求对特殊困难群体实行殡葬服务及用品免费政策,在一定范围内减轻了困难群众丧葬负担。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3,143,499.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1,448.01元,占总收入的93.5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130,000.00元,减少85.56.00%。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火化人数减少。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3,081,448.01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036.03元,占总支出的35.37%。与上年度相比增加395,532.69元,增长56.95%,项目支出1,991,411.98元,占总支出的64.63%。与上年度相比减少1,559,378.02元,减少43.92%。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项目经费转为公用经费列支。

(三)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财务收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单位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施甸县史志办预算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通过绩效自评对财政支出资金、部门或项目绩效目标的综合评价,实现政府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规范预算分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建立从预算编制、执行到监督与评价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结合部门整体支出分类别、分层次、整体性的特点拟定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各级指标的权重,制定了相应的评分标准。评价满分为 100,≥90 分为优、80≤得分<90 为良,60≤得分<80 为中,得分<60 为差。

(三)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科室长(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在办公室;二是转发自评通知至各科室;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六是上报自评报告并建立相关档案。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2024 年度本部门年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为:充分合理的利用财政资金,使财政资金通过部门行使其职能。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本中心制定了多项部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制度措施,使得部门运行有效、工作流程有序、廉洁清明,同时保障部门工作透明,有效率。

二是 2024 年度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等会计信息材料已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限时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一)产出情况分析

一是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财务管理上,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效果情况分析

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加强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积极为管理服务,促进单位财务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对外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二)整改情况

1.加强培训,扩大培训范围。希望上级部门在以后年度开展财政预算工作布置会时,对其他部门相关人员也进行培训,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2.督促预算项目负责人加强项目管理。在布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时,相关负责人已督促各项目负责人从预算编制开始,收集、汇总项目各个阶段的痕迹资料,做好项目档案管理,提醒和督促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

(二)建立部门整改机制,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三)建立绩效管理问责制度: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加强项目绩效的监督检查,对出现违规违纪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加强对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制度法规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0日


附件【附件1.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