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5-2/20240411-00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04-11 |
文号 | 浏览量 | 242 |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对2023年度春节慰问补助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实施依据
《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委市政府春节慰问活动的通知》、《中共施甸县委办公室 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县委县政府春节慰问活动的通知》。
(二)涉及范围、主要内容
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老人、特困供养对象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与全县人民一道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规划财务股负责绩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组织过程
围绕2023年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经分析汇总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安排2023年春节慰问经费的通知》(施财预〔2023〕2号)下达33.3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安排2023年春节慰问经费的通知》(施财预〔2023〕2号)支出33.37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的管理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建立信息台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慰问资金、物资发放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慰问人数625户。
(2)质量指标:慰问标准600元/户。
(3)时效指标:2023年春节前完成慰问。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指标: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祥和温暖的春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无。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经县民政局评价小组评价,2023年春节慰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目前,绩效自评结果已形成自评报告,下一步以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下达的依据。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
2.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二)绩效自评工作改进的问题
1.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 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2.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施甸县民政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