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5-2-/2022-072201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07-22 |
文号 | 浏览量 | 164 |
2021年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对2021年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实施依据
按照《云南省原农村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云组发〔1989〕55号文件规定执行,纳入财政预算,资金执行比例按省、市、县分别5:3:2比例执行。
(二)涉及范围、主要内容
对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实行定期生活补助。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规划财务股负责绩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组织过程
围绕2021年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经分析汇总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施财社〔2020〕107号),下达资金3.1万元,《施甸县财政局关于安排施甸县民政局年初预算的批复》(施财社〔2021〕65号)安排资金21.86万元,资金到位共24.9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资金支出24.96万元,执行率达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的管理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建立信息台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乡(镇)建立起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进出有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补贴经费发放及时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人数113人,执行标准与上年一致,资金使用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离职大队干部政策执行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离职大队干部满意度达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无。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经县民政局评价小组评价,2021年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目前,绩效自评结果已形成自评报告,下一步将整改绩效目标未完成的部分,争取年内完成全部指标,并以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下达的依据。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
2.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二)绩效自评工作改进的问题
1.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 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2.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施甸县民政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