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5-2-/2022-072201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07-22 |
文号 | 浏览量 | 237 |
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2021年度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对2021年度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实施依据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云民养老〔2020〕13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是民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保财社〔2020〕101号)文件。
(二)涉及范围、主要内容
养老机构运营资助根据养老机构收住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诚信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综合确定,以养老机构实际收住服务对象的床位数、月数等作为资助计算依据。数据依据“云南省互联网+智慧养老管理平台”。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规划财务股负责绩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组织过程
围绕2021年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经分析汇总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经费》(施财社〔2020〕114号)文件,下达资金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经费》(施财社〔2020〕114号)文件,下达资金70万元,资金使用9.67万元,执行率13.81%。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的管理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建立信息台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补贴发放及时到养老机构。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养老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68人
(2)质量指标:各养老机构运营及建设、服务质量有所提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指标: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老有所养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按养老机构在“云南省互联网+智慧养老管理平台”实际申报情况完成。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经县民政局评价小组评价,施甸县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0.76分,评价结果为良。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目前,绩效自评结果已形成自评报告,下一步将整改绩效目标未完成的部分,争取年内完成全部指标,并以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下达的依据。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
2.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二)绩效自评工作改进的问题
1.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 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2.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施甸县民政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