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5-2-/2022-0722008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2-07-22 |
文号 | 浏览量 | 138 |
高龄津贴补助项目2021年度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对2021年度××补助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实施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章第三十三条、《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07年修正)第四章第二十七条、《保山市民政局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民政发〔2016〕45号)、《施甸县民政局施甸县老龄办施甸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施甸县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施民政发〔2016〕92号)文件,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二)涉及范围、主要内容
凡具有施甸县户籍且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以享受高龄津贴。高龄津贴标准按照年龄段分为两档,具体如下:
1、80-99周岁,目前发放水平为每人每月50元;
2、100周岁及以上,目前发放水平为每人每月350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规划财务股负责绩效管理的组织实和监督。
(二)组织过程
围绕2021年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经分析汇总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到位资金501.16万元,其中上年高龄补助资金(施财社〔2020〕129号)结转26.06万元,2021年省级高龄津贴补助资金(施财社〔2021〕45号)到位36万元,2021年高龄津贴(第二批)专项补助资金(施财社〔2021〕112号)38万元,2021年预算安排高龄补助资金(施财社〔2021〕33号)314.22万元,施财社〔2021〕77号2021年高龄津(补)贴市级补助资金86.8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共发放高龄津贴补助501.165万元,其中:
上年高龄补助资金(施财社〔2020〕129号)支出26.06万元,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率100%;
2021年省级高龄津贴补助资金(施财社〔2021〕45号)支出36万元,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率100%;
2021年高龄津贴(第二批)专项补助资金(施财社〔2021〕112号)支出38万元,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率100%;
2021年预算安排高龄补助资金(施财社〔2021〕33号)支出314.22万元,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率100%;
施财社〔2021〕77号2021年高龄津(补)贴市级补助资金支出86.88万元,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的管理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建立信息台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乡(镇)建立起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进出有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补贴经费发放及时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2021年享受高龄补助8403人,其中100岁以上老年人25人,80-99岁老年人8279人;
(2)质量指标:80-99岁补助标准600元/人.年,100岁以上补助标准4200元/人.年。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指标:政策知晓率≧99%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数量指标执行有偏差,主要原因为高龄人数每个月都有增减,增减人数无法精准预算,所以年初预算要放宽人数来预算。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议规范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人员。
2.建议加大业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业务指导、检查和督导,改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经县民政局评价小组评价,施甸县80岁以上高龄老人长寿补助资金绩效得分为97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目前,绩效自评结果已形成自评报告,下一步将整改绩效目标未完成的部分,争取年内完成全部指标,并以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下达的依据。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
2.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二)绩效自评工作改进的问题
1.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 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2.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施甸县民政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