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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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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5-2-/2022-0722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2-07-22
文号 浏览量 324
主题词 其他
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三)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纳入2021年部门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部门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3人,事业人员编制13,事业工勤2人2021年底在职公务员11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人员14人,事业工勤人员2人,遗属8人。车辆编制3辆,年末实有车辆3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1年,根据民政工作“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服务基本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能职责定位,结合施甸县县情,施甸民政工作将顺应形势、找准定位,重点做好“两巩固、两突破、一创新”即“2.2.1”五项重点工作:

1.“两巩固”即巩固脱贫攻坚和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乡村振兴。通过积极推进“六化”建设:动态管理常态化、审核审批规范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措施及时化、兜底保障社会化、信息比对数字化;进一步推进“兜准、兜住、兜牢”专项行动,逐步推广一部手机办低保,线上线下齐发力不留死角,严防漏保、错保、骗保,依法依规织牢织密基本民生保障网。

2)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构建节约生态的公序良俗社会环境。一是完成活人墓拆除的扫尾工作;二是加快殡葬基础设施(骨灰堂)建设,争取完成一个经营性公墓、三个公益性公墓和116个骨灰堂建设。

2.“两突破”即突破养老服务困局和突破社会组织服务功能

1)突破养老服务困局,着力解决养老服务瓶颈问题。一是扩大养老服务对象范围,将愿意入住公办敬老院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全部实施集中供养;二是逐步拓展经营性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后,由民办非企业单位承接公办敬老院,解决经营性养老的社会化需求矛盾问题。

2)突破社会组织服务功能,增强乡、村服务能力建设。6月完成13个乡(镇)社工站建设任务。积极创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培育、扶持、监管好县域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社工队伍,切实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推进民族团结进社区、婚育新风进社区、基层社会治理等专项行动,实现乡(镇)、村(社区)服务能力建设共治、共建、共享。

3.“一创新”即创新“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社工、志愿者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的一核,民政经办和服务能力为出发点的两翼,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站为基础的三轮,社会救助、儿童关爱保护、城乡社区治理、养老服务为落脚点的四服(一核两翼三轮四服的发展定位和方向),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巩固基层政权建设。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21年度预算基本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为117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6.7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0万元,占0%;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370.65万元总支出的31.5%,项目支出806.12万元68.5%。

2、202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度总收入9415.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15.91万元,占100%。

2021年度总支出1003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73万元,占总支出比例6.65%;项目支出9365.39万元,占总支出比例93.35%。

基本支出666.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3.81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50.07%;商品和服务支出318.6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47.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4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1.72%,资本性支出2.88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0.43%。

项目支出9365.3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11.36万元,占项目支出比例3.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93.99万元,占项目支出比例96.03%;资本性支出60.0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64%

(三)基本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21年度本部门人员经费345.26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51.78%、较年初预算超支比例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进行了工资及其他缴费比例调整;公用经费支出321.47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48.22%。本年度基本支出与调整后的预算基本一致。

(四)项目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项目支出9365.39万元,用于房屋建筑物构建11.04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12%、设备购买补助项目支出60.04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64%

(五)“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8.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9万元,会议费支出0.13万元。

2.“三公”经费与上年对比情况

费用项目

2021

决算数

2020

决算数

增减情况

公务接待费

0.58

1.48

-60.81%

公车运行维护费

7.99

9.56

-16.42%

因公出国费用

 0

 0

0

公务车购置费

0

0

0

会议费

0.13

0.44

-70.45%

合计

8.7

11.48

-24.22

 

(三)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县财政局施财预[2018]756号文件编制预算,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更加注重收入质量导向,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全力支持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重大发展战略与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此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据部门整体支出内容,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职、履职效益、七个方面分成十九个任务设置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4),依据该体系可对部门支出绩效给出一个相对客观、准确的评价。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县级财政2020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任务落实,细化落实措施,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监控与问题整改。成立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收集整理资料。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

2.组织实施

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在办公室;二是转发自评通知至各科室;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六是上报自评报告并建立相关档案。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二级指标两个,分别为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民政局2021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1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21年度民政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三公”经费管理见成效,以往年相比持续下降。在投入绩效评价方面因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细化扣1分,自评得分14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管理情况

预算管理情况较好。本部门严格执行国家《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规规定,部门内控制度完整包含了预算资金管理、内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各项支出和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过程中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本部门已按照规定时限和内容公开2021年度预、决算信息;单位财务核算信息及预、决算编制所依据的的会计基础信息准确、完善。

2.资产管理情况

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定中的资产管理制度,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产日常管理。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年度内资产购置业务的采购审批手续完整;资产取得、处置及资产租赁收入等账务处理合规,单位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本部门2021年末固定资产总额2148.98万元。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完成数量:2021年度保障了全县的民生类项目9个,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高龄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精退职工生活补助、孤儿救助、福彩助学、原大队离职干部生活补助、困难群体火化补助、“三项惠民政策”火化补助;业务类项目5个,殡仪服务中心非税项目、养老机构运营补贴、2021年换届选举工作、春节慰问、公墓协管员;服务类项目2个,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购买村(社区)干部意外伤害保险;建设类项目1个,何元乡莾王村骨灰堂建设项目。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筑牢织密民政兜底保障网,切实落实基本民生保障

1)在坚持现有标准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并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截至2021年12月,将6201户16041人纳入农村低保,累计发放救助金5186.75万元;将594户714人纳入城市低保,累计发放救助金414.09万元;将1346户1450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累计发放救助金1661.92万元。

2)进一步加强急难社会救助,加大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支持力度。截至2021年12月分配给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175万元,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489.97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756户次5649人次。

3)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一是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截至2021年12月,将未纳入保障范围、不在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实行信息化管理的其他低收入人口信息录入到“低收入认定系统”中1331户4424人。二是落实各项救助保障措施。截至2021年12月,边缘易致贫人口有771人纳入农村低保,有7人纳入城市低保,有16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给予临时救助有43人。脱贫不稳定人口有2416人纳入农村低保,有7人纳入城市低保,有130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给予临时救助有105人。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有24人纳入农村低保,给予临时救助有15人。

 4)着力加强特殊群体帮扶。一是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截至2021年12月,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81人,累计发放资金105.04万元。二是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截至2021年12月,有2989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累计发放资金253.35万元;有5582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资金490.9万元。三是落实高龄和长寿补助政策,截至2021年12月,有8279人享受高龄(80周岁至99周岁),有25人享受长寿(100周岁及以上)补助,累计发放补助资金501.17万元。四是积极开展流浪乞讨救救助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0名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

5)全面推广使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通过业务培训、广泛宣传,截至2021年12月,群众自己申请或通过工作人员指导从“政府救助平台”完成线上申请1028件,其中:低保申请135件、临时救助822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71件。按程序办结997件,办结率为97%。

6)有序开展“好差评”系统使用,接受群众监督。截至2021年12月,共受理平台办事535条,其中非常满意521条、满意11条、基本满意3条。产生的评价均能按时审核归档,政务服务主动评价均为好评,无差评产生,完成率100%。

2.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能力

一是探索公建民营养老模式,通过规范招投标程序确定施甸县乐善行服务社承接仁和敬老院、由旺敬老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实现了公建民营的过渡。二是有效推进养老机构提档升级。对由旺敬老院、仁和敬老院的水电、灯具、消防设施、厨房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加装了安全防护栏,扶手等设备,对敬老院环境进行绿化美化。三是开展医养结合工作,采取与卫生院签订医养结合服务协议方式,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监测、分析、评估,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健康指导、咨询和危险因素干预。

3.深入落实儿童福利与权益保障,用心关心关怀下一代

一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已经搭建。全县共配有儿童督导员13名、儿童主任138名,开展进村(居)宣讲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政策活动共280场,宣讲活动覆盖全县138个村(社区)、3244名未成年儿童以及监护人。是全县13个乡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站已全部录入系统。系统录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感染儿童81人,留守妇女395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3537人。 

4.持续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不断巩固基层政权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证工作,138个村(社区)已全部完成换证,做好村(居)民委员会基础信息采集和数据比对补全工作。是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面提升新时代基层群众的自治能力。截至2021年12月,全县133个村、5个社区已全面完成修订和完善。三是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村(社区)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全县共有19个村(社区)完成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县级命名,其中:6个村(社区)通过市级命名。四是积极开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减负工作。明确不应由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的事项20项,保留证明事项8项,确保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于法有据、有章可循。

5.扎实推动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对每月的执法工作及时录入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在平台上进行公示。二是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深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工作。通过对全县9家行业协会商会自检自查,未发现违规收费情况。三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自2016年起,通过与上海长益公益基金会合作开展“关怀山村留守老人”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已覆盖全县13个乡(镇)58个村(社区),为留守老人提供服务超过26万次,基金会投入资金600多万元。

6.全面规范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印发了《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施甸县地名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施民政发〔2021〕5号)、《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施甸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施民政发〔2021〕6号),按照规范要求做好行政区划图更新等工作。是顺利完成了施甸县与隆阳区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切实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7.大力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

一是不断加强乡(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乡(镇)社工站建设。现正以万兴乡为试点,探索创新“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社工、志愿者”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二是结合《志愿服务条例》精神,联合县文明办出台了《关于推进施甸县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截至2021年12月,我县注册志愿者总数45116人,志愿服务团体243个,累计志愿服务项目数369个,服务时长123435.5小时。全县13个乡镇已经实现社工站、志愿服务站全覆盖。

8.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确保民政领域零感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县民政系统闻令而动,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民政服务领域无一人因防控不力被感染。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综上,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以往仅限于财务管理人员,且开展时间较短。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对项目预算编制、执行、绩效评价工作还未摆脱财务考评影响。

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对滞后。近年来实施财务精细化管理后,整体预算编制由财务工作者统筹,财务工作者除应对单位日常财务管理等外,无更多精力承担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培训、预算编制审核和预算管理绩效跟踪管理。

三是部分项目执行与预算支出指标差距较大。部分项目在预算时未能充分预料和考虑到来年的政策变化,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相差较大。

(二)整改情况

1.加强培训,扩大培训范围。希望上级部门在以后年度开展财政预算工作布置会时,对其他部门相关人员也进行培训,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2.督促预算项目负责人加强项目管理。在布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时,相关负责人已督促各项目负责人从预算编制开始,收集、汇总项目各个阶段的痕迹资料,做好项目档案管理,提醒和督促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绩效评价;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加强督促跟踪问效。单位领导和业务股室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

(四)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五)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施甸县民政局   

2022年7月8日


附件【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