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5-2-/2022-0922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22 |
文号 | 浏览量 | 67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1400101000
2021年度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决算分析报告
第一部分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以满足社会政治、经济、生态需要的工具职能以及用以满足人们自身发展需要的固有职能,特别是满足施甸县殡葬工作需要设立的:
1.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殡葬标准体系责任;
2.承担施甸县殡葬改革宣传的责任;
3.承担节约用地、防止水污染的生态保护责任;
4.承担遗体的接运、冷藏、火化等殡葬工作的责任;
5.承担移风易俗,倡导厚养薄葬新风气的责任;
6.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还承担传染病遗体的接运、防疫责任。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殡葬2021年的殡葬工作有序开展;
2.有效地对殡葬工作进行有效的宣传;
3.做好遗体的接运、冷藏、火化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4,142,871.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2,871.6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9.63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39,214.08元,减少25.78%。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09,263.7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4,142,822.03元。其中:基本支出3,466,642.00元,占总支出的83.68%;项目支出676,180.03元,占总支出的16.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43,863.71元,下降27.15%,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704,902.12元,项目支出减少2,248,765.8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66,642.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4,902.12元,增长25.5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基本工资142,056.00元、绩效工资37,44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1,503.3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27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70.56元、其它工资福利支出306,000.00元(协管员工资));
商品服务支出2,872,627.08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47,243.23元、印刷费3,450.00元、电费26,007.27元、邮电费8,284.00元、差旅费155,850.00元、维修(护)费40,85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219.71元、专用材料费789,919.50元、专用燃料费229,232.10元、劳务费817,309.20元、工会经费3,9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9,357.0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30,000.00元);资本性支出28,77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28,77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6,180.03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减少2,248,765.83元,下降76.88%,主要原因分析:1、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增加20,000.00元,2、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项目资金增加50,000.00元;3、民政转移支付资金火化炉采购项目增加490,000.00元;4、惠民政策火化补助项目资金减少2,759,945.86元。该项目资金支出减少较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2,822.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39,263.71元,减少25.78%,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工资福利支出535,244.9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8,717.7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支出、协管员部分工资,其大部分保险费用支出由公用经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2,878,807.11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99,315.92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火化遗体用油、殡葬用品购买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7,959.03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3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20,381.9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基本工资142,056.00元、绩效工资37,44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1,503.3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82.56元、其它工资福利支出306,000.00元(协管员工资));商品服务支出2,878,807.11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47,243.23元、印刷费3,450.00元、电费32,187.30元、邮电费8,284.00元、差旅费155,850.00元、维修(护)费40,855.00元、专用材料费789,919.50元、专用燃料费229,232.10元、劳务费817,309.20元、工会经费3,9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219.71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479,357.0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30,000.00元);资本性支出518,77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28,770.00元、专用设备购置490,000.00元)。
9.卫生健康支出14,863.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27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8.00元;
10.节能环保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支出180,00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13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400.00元、电费7,746.73元、专用材料费61,853.27元、专用燃料费支出60,000.00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50,000.00元(主要用于救济费)。
24.债务还本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0.00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032.00元,支出决算为71,219.71元,超预算的196.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219.71元,超预算的196.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超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俩公务用车预算经费相对较少,但遗体接运工作任务较重,用车时间及里程较长,使用的油耗就相对较大,修理费也相对多一些。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3,068.87元,降低15.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323.87元,下降1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45.00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需要文件通知、函等依据,同时不允许同城接待发生,就形成无接待无费用的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219.71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219.7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1,219.7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遗体接运、骨灰接运(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对比无增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0,665,976.65元,其中,流动资产1,026,259.23元,固定资产9,067,869.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38,200.00元,无形资产333,648.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645.8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90,049.63元,固定资产减少243,844.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7,850.52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665,976.65
|
1,026,259.23
|
9,067,869.42
|
8,772,471.11
|
10,483.04
|
0.00
|
284,915.27
|
0.00
|
238,200.00
|
333,648.00
|
0.00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0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0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生、老、病、逝皆民生,保障群众逝有所安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民生职责。为有效遏制乱埋乱葬行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丧葬管理,巩固提升殡葬改革成果,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建立健全保障基本、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减轻群众殡葬负担、实现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省、市、县各级政府均要求对特殊困难群体实行殡葬服务及用品免费政策,在一定范围内减轻了困难群众丧葬负担。为进一步扩大殡葬惠民政策覆盖范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了城乡居民“惠民政策”火化补助、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殡葬协管员工资补助三个项目。
2.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任务落实,细化落实措施,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监控与问题整改。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收集整理资料,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等各种资料。
(2)组织过程
一是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科室长(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在办公室;二是转发自评通知至各科室;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六是上报自评报告并建立相关档案。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绩效自评目的通过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评价,了解部门预算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内容,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职、履职效益七个方面分成十九个任务设置整体绩效自评表,依据该体系可对部门支出绩效给出一个相对客观、准确的评价。
(3)自评组织过程前期准备: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县级财政2021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任务落实,细化落实措施,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监控与问题整改。成立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收集整理资料。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组织实施: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增强工作紧迫感,坚持边开展、边探索、边完善,努力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管理,确保绩效考核取得好成绩。
(4)组织实施:一是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在办公室;二是转发自评通知至各科室;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六是上报自评报告并建立相关档案。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产出情况分析:有效保障全县殡葬工作
(2)效果情况分析:创出了一条节地生态立体安葬的殡葬改革新路子。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革除了千年陋习,保护了生态环境,“变入土为安为进房安放”。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力争将部门的全部财务收支事项均能提前纳入部门预算的实施范围。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或追加支出的,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二是科学合理地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执行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三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专项资金的管理实施。
6.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一:施甸县城乡居民“惠民政策”火化补补助项目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城乡居民“惠民政策”火化补助项目预算资金4,604,854.14元,实际到位资金630,223.97元,均为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到位率13.67%。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财政拨入该笔项目资金,为切实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我中心主要将其用于逝者的遗体接运、丧葬用品的购置、遗体火化所需的专用燃料购买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上,资金使用率达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城乡居民“惠民政策”火化补助项目得到了县级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规范殡葬管理,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提供了支持。在资金的使用上,我中心严格控制丧葬用品及各项殡葬服务的成本费用支出,精打细算,精心组织管理,认真核实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效益性,完备签批手续,加强预决算管理。
4.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面对火化炉耗油大的问题,要求火化工认真记录每具遗体火化的时间、温度及油耗,通过实践验证及总结,控制了每具火化油量为23升左右,实现科学合理的节能减排,保障殡葬工作的顺利开展。
5.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除财政供养人员、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外,户籍属施甸县城乡居民的,在去世后,均实行免费火化、免费接运遗体,并赠送价值 300 元的骨灰盒一个,减少居民负担。结合最严厉的生态保护政策、城乡人居环境 提升等大格局大氛围,全面开展乱埋乱葬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殡葬活动及地点,实现了“无序安葬向有序安葬、乱埋乱葬向集中安葬、传统安葬向生态安葬”转变,节约了土地资源,减少了对环境的持续破坏。
6.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文明殡葬,节俭殡葬”的要求,全体职工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殡葬工作赢得社会的一致好评。
项目二: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21年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项目预算资金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元,均为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财政拨入该笔项目资金50,000.00元,为有效遏制乱埋乱葬行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丧葬管理,巩固提升殡葬改革成果,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建立健全保障基本、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减轻群众殡葬负担、实现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特殊困难群体实行殡葬服务及用品免费政策,在一定范围内减轻困难群众丧葬负担;资金使用率达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的使用上,我中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火化补助,促进社会和谐公平,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认真核实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效益性,完备签批手续,加强预决算管理。
4.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我中心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火化补助,群众对殡葬改革观念尚未全部转变,因公墓需出钱购买,大部分丧属选择将逝者安葬在以前的家族坟场,通过进一步的宣传,做丧属思想工作,保障殡葬工作的顺利开展。
5.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我中心是为社会服务的窗口,其功能是通过人们在殡仪馆举行的一系列活动,使人们的悲伤心灵得到慰藉,哀思有所寄托,生者得到安慰,逝者得到安息,起到移风易俗,升华人们的思想的作用,从而达到整个丧葬过程文明、健康、进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导致人们对殡葬事业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火化补助,和谐殡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6.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火化补助工作,减轻城乡居民殡葬负担,减免部分费用,得到全县人民的一致好评。
项目三:2021年第一批、第三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21年第一批、第三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资金分别为80,000.00元和5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30,000.00元,均为政府性基金,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财政拨入该笔项目资金130,000.00元,为有效遏制乱埋乱葬行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丧葬管理,巩固提升殡葬改革成果,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建立健全保障基本、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减轻群众殡葬负担、实现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特殊困难群体实行殡葬服务及用品免费政策,在一定范围内减轻困难群众丧葬负担;资金使用率达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的使用上,我中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为促进社会和谐公平,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认真核实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效益性,完备签批手续,加强预决算管理。
4.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对殡葬改革观念尚未全部转变,因公墓需出钱购买,大部分丧属选择将逝者安葬在以前的家族坟场,通过进一步的宣传,做丧属思想工作,保障殡葬工作的顺利开展。
5.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我中心是为社会服务的窗口,其功能是通过人们在殡仪馆举行的一系列活动,使人们的悲伤心灵得到慰藉,哀思有所寄托,生者得到安慰,逝者得到安息,起到移风易俗,升华人们的思想的作用,从而达到整个丧葬过程文明、健康、进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导致人们对殡葬事业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火化补助,和谐殡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6.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火化补助工作,减轻城乡居民殡葬负担,减免部分费用,得到全县人民的一致好评。
项目四:2021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21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资金5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500,000.00元,均为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财政拨入该笔项目资金500,0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490,000.00元;为购买火化炉,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丧葬管理,巩固提升殡葬改革成果,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建立健全保障基本、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减轻群众殡葬负担、实现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特殊困难群体实行殡葬服务及用品免费政策,在一定范围内减轻困难群众丧葬负担;资金使用率达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的使用上,我中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金,促进社会和谐公平,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认真核实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效益性,完备签批手续,加强预决算管理。
4.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对殡葬改革观念尚未全部转变,因公墓需出钱购买,大部分丧属选择将逝者安葬在以前的家族坟场,通过进一步的宣传,做丧属思想工作,保障殡葬工作的顺利开展。
5.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我中心是为社会服务的窗口,其功能是通过人们在殡仪馆举行的一系列活动,使人们的悲伤心灵得到慰藉,哀思有所寄托,生者得到安慰,逝者得到安息,起到移风易俗,升华人们的思想的作用,从而达到整个丧葬过程文明、健康、进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导致人们对殡葬事业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火化补助,和谐殡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6.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火化补助工作,减轻城乡居民殡葬负担,减免部分费用,得到全县人民的一致好评。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1)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14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