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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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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5-2-/2022-0916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09-16
文号 浏览量 29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1401000

施甸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筑牢织密民政兜底保障网,切实落实基本民生保障

(1)在坚持现有标准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并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截至202112月,将620116041人纳入农村低保,累计发放救助金5186.75万元;将594714人纳入城市低保,累计发放救助金414.09万元;将13461450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累计发放救助金1661.92万元。

(2)进一步加强急难社会救助,加大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支持力度。截至202112月,分配给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175万元,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489.97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756户次5649人次。

(3)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一是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截至202112月,将未纳入保障范围、不在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中实行信息化管理的其他低收入人口信息录入到“低收入认定系统”中13314424人。二是落实各项救助保障措施。截至202112月,边缘易致贫人口有771人纳入农村低保,有7人纳入城市低保,有16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给予临时救助有43人。脱贫不稳定人口有2416人纳入农村低保,有7人纳入城市低保,有130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给予临时救助有105人。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有24人纳入农村低保,给予临时救助有15人。

(4)着力加强特殊群体帮扶。一是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截至202112月,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81人,累计发放资金105.04万元。二是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截至202112月,有2989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累计发放资金253.35万元;有5582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资金490.9万元。三是落实高龄和长寿补助政策,截至202112月,有8279人享受高龄(80周岁至99周岁),有25人享受长寿(100周岁及以上)补助,累计发放补助资金501.17万元。四是积极开展流浪乞讨救救助工作,截至202112月,向30人名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

(5)全面推广使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通过业务培训、广泛宣传,截至202112月,群众自己申请或通过工作人员指导从“政府救助平台”完成线上申请1028件,其中:低保申请135件、临时救助822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71件。按程序办结997件,办结率为97%

(6)有序开展“好差评”系统使用,接受群众监督。截至202112月,共受理平台办事535条,其中非常满意521条、满意11条、基本满意3条。产生的评价均能按时审核归档,政务服务主动评价均为好评,无差评产生,完成率100%

2.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能力

一是探索公建民营养老模式,通过规范招投标程序确定施甸县乐善行服务社承接仁和敬老院、由旺敬老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实现了公建民营的过渡。二是有效推进养老机构提档升级。对由旺敬老院、仁和敬老院的水电、灯具、消防设施、厨房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加装了安全防护栏,扶手等设备,对敬老院环境进行绿化美化。三是开展医养结合工作,采取与卫生院签订医养结合服务协议方式,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监测、分析、评估,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健康指导、咨询和危险因素干预。

3.深入落实儿童福利与权益保障,用心关心关怀下一代

一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已经搭建。全县共配有儿童督导员13名、儿童主任138名,开展进村(居)宣讲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政策活动共280场,宣讲活动覆盖全县138个村(社区)、3244名未成年儿童以及监护人。二是全县13个乡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站已全部录入系统。系统共录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感染儿童81人,留守妇女395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3537人。

4.持续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不断巩固基层政权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证工作,138个村(社区)已全部完成换证,做好村(居)民委员会基础信息采集和数据比对补全工作。二是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面提升新时代基层群众的自治能力。截至202112月,全县133个村、5个社区已全面完成修订和完善。三是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村(社区)工作,截至202112月全县共有19个村(社区)完成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县级命名,其中:6个村(社区)通过市级命名。四是积极开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减负工作。明确不应由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的事项20项,保留证明事项8项,确保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于法有据、有章可循。

5.扎实推动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对每月的执法工作及时录入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在平台上进行公示。二是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深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工作。通过对全县9家行业协会商会自检自查,未发现违规收费情况。三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自2016年起,通过与上海长益公益基金会合作开展“关怀山村留守老人”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已覆盖全县13个乡(镇)58个村(社区),为留守老人提供服务超过26万次,基金会投入资金600多万元。

6.全面规范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印发了《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施甸县地名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施民政发〔20215号)、《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施甸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施民政发〔20216号),按照规范要求做好行政区划图更新等工作。二是顺利完成了施甸县与隆阳区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切实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7.大力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

一是不断加强乡(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乡(镇)社工站建设。现正以万兴乡为试点,探索创新“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社工、志愿者”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二是结合《志愿服务条例》精神,联合县文明办出台了《关于推进施甸县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截至202112月,我县注册志愿者总数45116人,志愿服务团体243个,累计志愿服务项目数369个,服务时长123435.5小时。全县13个乡镇均已经实现社工站、志愿服务站全覆盖。

8.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确保民政领域零感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县民政系统闻令而动,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民政服务领域无一人因防控不力被感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施甸县民政局(本级)

2.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

3.施甸县中心敬老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民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13(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民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94,159,123.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158,579.90元,占总收入的9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43.88元,占总收入的0.001%与上年对比减少28,948,658.35元,下降23.51%,主要原因分析:1.民政项目建设减少;2.人员调动;3.养老体系建设项目数量减少,殡葬投入资金减少;4.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人数变动;5.困难群众救助人数减少;6.两案人员生活补助、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调整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民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00,321,204.18元。其中:基本支出6,667,316.11元,占总支出的6.65%;项目支出93,653,888.07元,占总支出的93.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9,646,764.32元,下降16.37%,主要原因为:1.民政项目建设减少;2.人员调动;3.养老体系建设项目数量减少,殡葬投入资金减少;4.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人数变动;5.困难群众救助人数减少;6.两案人员生活补助、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调整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67,316.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84,526.91,下降25.52%,主要原因分析部分业务工作进展缓慢,部分人员经费支出调整至项目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52,576.22元,占基本支出的51.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14,739.89元,占基本支出的48.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653,888.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362,237.41元,下降15.64%,主要原因分析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人数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减少支出2,400,296.31,项目开展进度100%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减少支出4,877,009.32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3.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增加支出1,445,588.47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4.临时救助支出,减少支出3,689,988.95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5.儿童福利,增加支出120,453.46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6.老年福利,减少支出4,100,954.4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7.卫生健康支出,减少支出239,362.11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8.民政事务管理支出,增加支出557,936.93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9.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减少3,870,000.00元。

10.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减少408,754.41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11.殡葬支出减少3,379,850.83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12.残疾人两项补贴增加2,375,86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1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53,103.00元;

14.基层政权建设支出增加251,03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970,283.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5%。与上年对比减少15,168,704.16元,下降13.1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变动: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支出减少14,912,858.56

2.卫生健康支出资金减少255,845.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918,27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5%主要用民政事务管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02,224.98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903.68元,社会福利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07,484.82元,残疾人事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2,480.00元,最低生活保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178,654.00元,临时救助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9,210.97元,特困人员供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26,218.4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3,103.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2,0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13,470.1元,事业单位医疗69,733.9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868,8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807.00元,支出决算为85,713.71元,完成预算的205.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9,954.71元,完成预算的22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59.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4,690.87元,下降22.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604.87元,下降16.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86.00元,下降61.2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公款大吃大喝,严格参照公务接待规定,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954.71元,占93.28%;公务接待费支出5,759.00元,占6.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9,954.7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9,954.7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主要用于困难群众对象核查及殡葬用车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5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5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家计调查、核查、政策宣传、地名普查、殡葬改革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368.2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13,908.18元,下降79.32%主要原因分析部分业务工作进展缓慢。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8,224.28元;差旅费46,518.00元;培训费700.00元;会议费1,320.00元;公务接待费48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35.00元;其他交通费147,600.00元;工会经费36,791.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施甸县民政局资产总额84,025,747.71元,其中,流动资产4,137,260.44元,固定资产15,693,336.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3,386,899.75元,无形资产808,251.4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48,273.04,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7,52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6项,账面原值241,06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4025747.71 

4137260.44 

15693336.07 

14936515.94 

20966.4 

 

735853.73 

 

63386899.75 

808251.45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100531401111


附件【施甸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施甸县民政局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