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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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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5-2-/2021-0924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09-24
文号 浏览量 35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施甸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民政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法规落实到位。充分发挥民政“减震器”“稳压器”职能,织牢织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真正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落到实处,2020年全县共发放各类民政救助资金8651.18万元,所有资金均通过社会化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确保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保障施甸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兜底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基本实现低保与精准扶贫制度、对象、标准三项有效衔接,“兜准、兜住、兜牢”成效显著。第一道网:特困人员供养全和孤儿救助覆盖。将1494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60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629.24万元,将65人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累计发放资金97.36万元。第二道网:低保兜底精准化。将16512人纳入农村低保(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996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085.26万元。第三道网:其他民政政策兜底科学化。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78.87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098户次10521人次。

2.依法正确履行民政职能,各项业务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民法典》生效前认真贯彻执行《婚姻法》,广泛深入地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民政对象了解民政法规,提高法律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登记,扎实开展好婚姻登记、婚姻档案“一站式”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2020年,婚姻登记合格率为100%。二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严格办理收养登记。三是社会组织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社会组织外部监督机制,完善社会组织年检制度,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四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巩固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对民政领域扫黑除恶重点任务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结合“挂包帮”开展问卷调查、宣传政策等,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广泛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

3.踏石留印,殡葬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截至20201228日,按照《土地法》、《行政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拆除活人墓5205宗,拆除率为87.13%。全县已建成公益性公墓3个、经营性公墓1个,以村(社区)为单位建设116个骨灰堂,投入使用47个,做到殡葬基础设施全覆盖。

4.进一步建设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一是农村敬老院建成投入使用3所,分别为施甸县中心敬老院、仁和镇敬老院、由旺镇敬老院。在建的甸阳镇敬老院、姚关镇敬老院、太平镇敬老院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开展内饰装潢;水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正在开展基础建设。二是全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0个,设置床位数210张,已建成投入使用17个在建3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4个,设置床位数20张,已建成投入使用3个,在建1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个,设置床位数40张,已建成投入使用1个,建成未投入使用1个。三是养老服务中心协议解除事宜依法依规推进。2016126日施甸县第12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依法解除县政府与天泰公司的开发协议,解除协议事宜目前正按照法律程序依法依规推进。目前已完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3F)、老年人综合服务楼(9F)、道路工程、消防水电工程的回购,施工用电变压器安装工程、泸州七建三幢楼、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工程、挡土墙、场地平整工程已审计结束待办理回购相关手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施甸县民政局(本级),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7,059,231.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964,031.64元,占总收入的99.9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5,200.00元,占总收入的0.08%。与上年对比增加6,187,929.87元,增长5.5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项目资金支出变动。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收入增加14,684,207.43元;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资金,收入减少6,030,707.08元;

3.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资金,收入减少2,714,470.48元;

4.城乡社区支出,收入减少2,300,000.00元;

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增加3,870,000.00元;

6.其他收入减少1,321,1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13,814,818.01元。其中:基本支出5,725,638.39元,占总支出的5.03%;项目支出108,089,179.62元,占总支出的94.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654,702.94元,下降1.43%,主要原因分析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人数减少。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支出增加8,831,592.67元;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资金,支出减少9,639,075.55元;

3.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资金,支出减少2,417,220.06元;

4.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减少2,300,000.00元。

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支出增加3,87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民政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25,638.3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5,434,572.08元,下降94.8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中民生支出转为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26,161.93元,占基本支出的73.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499,476.46元,占基本支出的26.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民政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089,179.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779,869.14元,增长2408.27%,主要原因分析: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临时救助支出、老年福利、两项补贴、儿童福利等民生资金列转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增加支出6,541,176.31,项目开展进度100%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增加支出56,914,783.32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3.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增加支出14,780,63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4.临时救助支出,增加支出6,719,199.92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5.儿童福利,增加支出932,693.46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6.老年福利,增加支出7,243,804.4元,其中高龄补助项目增加4,877,804.4,项目开展进度100%,水长敬老院项目建设增加2,336,000.00,项目开展进度30%,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增加1,00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7.卫生健康支出,增加支出1,108,162.11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8.民政事务管理支出,增加支出2,493,844.68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9.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增加3,87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其中残疾人两项补贴1,66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特困人员供养2,21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10.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减少1,997,220.06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11.殡葬支出增加108,175.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12.残疾人两项补贴增加5,066,620.00元;项目开展进度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200,437.5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5%。与上年对比减少1,786,382.88元,下降1.6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937,61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84%。主要用于用于民政事务管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7,650.03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652.16元,社会福利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48,094.00元,残疾人事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6,620.00元,最低生活保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495,249.00元,临时救助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01,437.49元,特困人员供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12,914.00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262,820.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15,542.8元,事业单位医疗30,296.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820.00,城乡医疗救助1,108,162.11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民政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609.00元,支出决算为26,116.00元,完成预算的133.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016.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00.00元,完成预算的185.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救助工作接待费用增加。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1,284.00元,下降44.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584.00元,下降56.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00.00元,下降28.7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公款大吃大喝,严格参照公务接待规定,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16.00元,占46.01%;公务接待费支出14,100.00元,占53.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16.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016.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清理整顿、核查、地名普查、殡葬改革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1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1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清理整顿、核查、地名普查、殡葬改革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4,276.4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9,572.53元,增长21.6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入,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减少263,202.67元;印刷费减少10,000.00元;手续费减少272.3元,水电费减少10,398.2元,邮电费减少42,671.2元;差旅费增加19,005.9元;会议费减少27,400.00元;公务接待减少12,207.00元;劳务费增加575,252.55元;工会经费增加31,114.88元;租赁费增加15,29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5,584.00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补贴)减少9,363.00元。其中:行政单位施甸县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4,276.4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9,572.96元,增长21.6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调入,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办公费9,682.00元;

水电费7,252.00元;

差旅费36,122.00元;

公务接待费7,593.00元;

劳务费1,156,261.58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16.00元;

其他交通费128,937.00元;

租赁费15,298.00元;

工会经费31,114.8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施甸县民政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89,687,956.48元,其中,流动资产19,205,191.41元,固定资产7,334,065.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3,148,699.75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236,627.2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58,491.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9,687,956.48

19,205,191.41

7,334,065.32

5,999,414.32

181,800.00

 

1,152,851.00

 

63,148,699.75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解急救难。

4)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

5)对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优先保护及教育矫治等专业服务,确保其健康成长。

6)对存在流浪风险的未成年人开展摸底排查、家庭监护评估、监护监督等工作,为其提供临时照料、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试、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7)引导地方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绩效工作已开展完成。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93,767,2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施甸县民政局2020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执行项目资金89,595,100.00元,于20201231日前执行完毕,执行率95.56%,救助工作按时顺利完成。项目补助资金及时足额下拨,确保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专款专用。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共计2497673人次,其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04479人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15721人次,农村特困人员供养18160人次,孤儿救助792人次,临时救助10521户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0人次。

质量指标:根据2020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标准执行,实行社会化发放率99.8%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所提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受助对象满意度:经走访调查,受助对象满意度93%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已完成,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项目业务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项目办理流程的学习,加强项目管理能力,加强基础业务人员培训力度,建立沟通渠道,完善巡查制度。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做到了管理规范,程序到位,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确保人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维护的社会的稳定。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为该项目利国利民,其存在意义重大,纳入年度预算并考虑必要工作经费。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精诚合作,相辅相成,共同做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操作程序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无误,服务周到,群众满意。建议:继续实施项目,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村(社区)干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项目基本情况

落实村干部保障激励和关爱机制,稳定基层干部队伍,为全县138个村(社区)干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已完成开展。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114,84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村(社区)干部意外伤害险项目通知下达114,840.00元,执行数114,84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为全县138个村(社区)957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成本指标:120/.年。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稳定基层干部队伍。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受益对象满意度:受益对象满意度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村(社区)干部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绩效已完成,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项目业务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项目办理流程的学习,加强项目管理能力,加强基础业务人员培训力度,建立沟通渠道,完善巡查制度。

6.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做到了管理规范,程序到位,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确保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为该项目利国利民,其存在意义重大,纳入年度预算并考虑必要工作经费。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精诚合作,相辅相成,共同做好村(社区)干部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操作程序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无误,服务周到,群众满意。建议:继续实施项目,确保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① 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② 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③ 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④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⑤ 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⑥ 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⑦ 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⑧ 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⑨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⑩ 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⑪ 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⑫ 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⑬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部门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3人,事业人员编制13人,事业工勤2人;2020年底在职公务员13人,机关工勤4人,事业人员11人,事业工勤人员2人,遗属8人。车辆编制3辆,年末实有车辆3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0年,施甸民政重点围绕1.2.2”思路,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1”,即聚焦脱贫攻坚。以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化、救助对象精准化、低保动态管理常态化、临时救助及时化、探索创新社会化“五化”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思路、原则和措施,重点抓好:一是补宣传短板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以村(社区)为单位设置公示栏,让长期公示、审核公示、审批公示、享受补助金额置于群众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让兜底保障工作步入阳光跑道。与此同时,统筹乡镇整理兜底保障档案,梳理形成乡有书、村有册、户有卡,解决群众不清楚自己是否享受政策的问题。二是统一审核审批程序,细化县乡村组职能职责。严格按照“户报、村筛、乡审、县批”的程序进行低保审核审批,并启动低保审批常态化模式,乡镇一旦发现错保、漏保,当月上报当月审核,进行新增或停发。三是盯死重残、重病、重学、劳动力不足等重点对象,筑牢织密三道兜底保障网,严防错保、盯死漏保。四是强化沟通、形成合力,杜绝“一兜了之”的扶贫现象,在享受低保政策的同时,协调扶贫政策、项目、资金扶持,以达到100%享受到扶贫政策、资金、项目的精准帮扶目标任务。

2.2”,即巩固提升殡葬改革和关怀留守老人项目成果。一是竭尽全力保证火化率100%。对拒不执行火化的丧属,通过县、乡(镇)、村、组四级联动层层施压,部门联动采取 “四个不有”的战术,确保火化率巩固在100%。与此同时,加强督查指导,加快全县骨灰堂的选址、规划、建设等工作,争取2020年完成全县骨灰堂建设,完成甸阳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塔(楼)建成使用。二是计划再增加关怀留守老人项目点5个,逐步发展覆盖全县各乡镇,让更多留守老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进一步化解基层剩余劳动力,助力全县脱贫攻坚。

3.2”,即:一是探索社会化的养老服务模式。县民政局已委托设计公司对整个养老服务中心室外消防、给排水、电力、道路等附属工程整体规划设计,并对南部空地进行重新规划,计划完成整个项目的附属配套工程,使现已盖好的3幢房屋能够投入使用,盘活县养老服务中心。并采取公建民营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模式,承接兜底保障养老、经营性养老、医养结合三块业务。二是尝试“政府+公益组织+企业”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通过引入企业、社会组织填补政府力量和投入的不足,吸取先进的管理、技术、经验,弥补基层治理服务中的匮乏,尝试开展“政府+公益组织+企业”的新型基层服务治理模式。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20年度预算基本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为1231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68.06万元,占96.4%,政府性基金433.19万元,占3.6%;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895.18万元,占总支出的7.46%,项目支出11101.61万元,占92.54%

2.2020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度总收入12310.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68.06万元,占96.4%

2020年度总支出1199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5.18万元,占总支出比例7.46%;项目支出11101.61万元,占总支出比例92.54%

基本支出895.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5.16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38.56%;商品和服务支出343.09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38.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6.93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23.12%

项目支出11101.6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54.68万元,占项目支出比例4.9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15.73万元,占项目支出比例91.12%;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36.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03%;资本性支出94.6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86%

3.基本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20年度本部门人员经费552.1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的61.67%、较年初预算超支比例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进行了工资及其他缴费比例调整;公用经费支出343.08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的38.33%。本年度基本支出与调整后的预算基本一致。

4.项目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项目支出11101.61万元,用于房屋建筑物构建336.6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3.03%、设备购买补助项目支出94.61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0.86%

5.“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1.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6万元,会议费支出0.44万元。

 

“三公”经费与上年对比情况

 

费用项目

2020

决算数

2019

决算数

增减情况

公务接待费

1.48

2.55

-41.96

公车运行维护费

9.56

11.69

-18.22

因公出国费用

0

0

0

公务车购置费

0

0

0

会议费

0.44

2.74

-83.94

合计

11.48

16.98

-32.39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县财政局施财预〔2018756号文件编制预算,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更加注重收入质量导向,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全力支持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重大发展战略与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此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据部门整体支出内容,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职、履职效益、七个方面分成十九个任务设置整体绩效自评表,依据该体系可对部门支出绩效给出一个相对客观、准确的评价。

3)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县级财政2020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研究和部署。二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任务落实,细化落实措施,做好工作谋划和考评指标跟踪、监控与问题整改。成立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收集整理资料。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计划等各种资料。

2.组织实施

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自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在办公室;二是转发自评通知至各科室;三是收集资料并审核;四是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形成自评结论;五是撰写自评报告;六是上报自评报告并建立相关档案。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二级指标两个,分别为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民政局2020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0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20年度民政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三公”经费管理见成效,以往年相比持续下降。在投入绩效评价方面因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细化扣1分,自评得分14分。

2)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管理情况

预算管理情况较好。本部门严格执行国家《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规规定,部门内控制度完整包含了预算资金管理、内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各项支出和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过程中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本部门已按照规定时限和内容公开2020年度预、决算信息;单位财务核算信息及预、决算编制所依据的的会计基础信息准确、完善。

2.资产管理情况

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定中的资产管理制度,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资产日常管理。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执行,年度内资产购置业务的采购审批手续完整;资产取得、处置及资产租赁收入等账务处理合规,单位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本部门2020年末固定资产总额2240.93万元。

3)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完成数量:2020年度保障了全县的民生类项目5个,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高龄补助、重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183-12月份医疗救助、“三项惠民政策”火化补助;业务服务类项目2个,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购买村(社区)干部意外伤害保险。

4)效果情况分析

1.基本民生保障得到落实,织牢织密民政兜底三道网

(1)第一道保障网: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202012月,将16512人纳入农村低保(其中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996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085.26万元;将975人纳入城市低保,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597.17万元。

(2)第二道保障网: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1494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其中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60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629.24万元。

(3)第三道保障网:严格落实临时救助、孤儿救助等救助政策做补充。一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78.87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098户次10521人次。二是落实孤儿等其他救助政策。将65人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累计发放资金97.36万元;将3072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累计发放资金235.192万元;将5733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资金437.47万元;向818080岁以上高领老人发放高龄补贴,累计发放资金487.79万元;向35名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支出资金0.15万元。

2.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1)墓地专项整治成效显著。202092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墓地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经依法整治,截至2021412日,全县13个乡(镇)人民政府已拆除活人墓4894冢,拆除比列94.13%;已葬墓已绿化遮蔽641冢,绿化遮蔽比列12.05%;大墓豪华墓已整治116冢,整治比列5.07%;三沿六区已葬墓已整治115冢,整治比列5.88%

(2)养老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全县共建设养老院8所,其中建成投入使用3所,建成未投入使用1所,在建4所;计划建设的2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17个;建成投入使用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2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个。通过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施甸应对老龄化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3)引领婚育新风成效初显。一是积极推进完善村规民约,指导、支持、督促全县村(社区)将依法婚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反家庭暴力、禁止早婚早育、禁止为未成年人举办婚宴等有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当中,倡导依法婚育、婚事新办。二是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持续加强服务效能提升,通过加强婚姻登记业务员业务培训、改善婚姻登记环境和设置婚育健康知识宣传栏等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于人民群众。

(4)疫情防控工作有力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县民政系统闻令而动,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民政服务领域无一人因防控不力被感染。

3.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得到增强

(1)完成第七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此次换届选举工作涉及13个乡(镇)、138个村(社区),1666个村(居)民小组;依法登记选民264480人。133个村实际参加选举223799人,参选率90.47%5个城市社区实有选民代表251人,实际参加选举224人,参选率89.24%。选出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共690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学历年龄实现“一升一降”,在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成员中,文化程度在大专及以上学历的343人,占35.47%,中专高中学历人数257人,占比26.58%。班子成员学历大幅提升;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成员平均年龄39岁,比上一届44岁降低5岁。“一肩挑”比例大幅提升。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全县实现“一肩挑”的村(社区)136个,比例达98.55%,比上一届提高79.95%。女干部比例大幅提升。村(居)委会成员中选出妇女干部287人,占成员总数的41.59%,比上届提高13.16%;在138个村(居)委会主任中,女主任17人,占比12.32%,比上届多10人,提高7.32%;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妇女成员16人,占比64%,比上届提高30%。换届将思想正、作风好、年纪轻、有潜力、想干事、有思路的务工回乡人员、科技示范户、组干部、年轻干部、妇女干部、种养殖能手、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优秀人才逐步吸收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为村(社区)注入新鲜血液,为农村基层一线发展增添了新力量,注入源头活水。

(2)强化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管理。一是开展32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已完成脱钩31家。施甸县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由于工作特殊性,目前正在实施“留守老人关爱项目”,难以实现改革任务“五个分离”的具体目标,暂不适合脱钩。此次脱钩工作从根本上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政影响力乱收费问题。二是实现社会组织100%网上年检,2020年完成23家社会组织年检,注销社团19家,办理变更登记1家,将40家社会组织信息录入施甸县信用监管系统,进一步巩固了打击治理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成果。

(3)孵化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20165月至2020年底,“关怀山村留守老人”公益项目在施甸县先后服务了全县13个乡(镇)58个项目点,涵盖60个村(社区),共培养农村养老社工58名,其中:农村妇女占比50%,共产党员占比55%,投入社会资金超过600万元,累计为全县1881户计2813人提供公益养老服务超过26万人次,开展各类型社区公益活动290余场,并持续对农村养老社工队伍进行动态管理和培训、开展各类能力建设活动140余次。敬老院公建民营已在有序推进,逐步摸索出一条“政府+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的治理模式,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的体系正在搭建。

(4)完善行政区划和地名。一是报送《云南省标准地名词典》所需的地名词条741条;二是完成纳入国家地名词典的10条补充词条和云南高原、怒江、枯柯河、沪瑞路(320国道滇缅路)的资料收集上报;三是完成善洲大道、甸阳路和远征路等20条主干道的门牌悬挂工作,共计悬挂门牌4400多块,更好服务于施甸经济社会发展。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综上,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以往仅限于财务管理人员,且开展时间较短。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对项目预算编制、执行、绩效评价工作还未摆脱财务考评影响。

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对滞后。近年来实施财务精细化管理后,整体预算编制由财务工作者统筹,财务工作者除应对单位日常财务管理等外,无更多精力承担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培训、预算编制审核和预算管理绩效跟踪管理。

三是部分项目执行与预算支出指标差距较大。部分项目在预算时未能充分预料和考虑到来年的政策变化,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相差较大。

整改情况

1.加强培训,扩大培训范围。希望上级部门在以后年度开展财政预算工作布置会时,对其他部门相关人员也进行培训,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2.督促预算项目负责人加强项目管理。在布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时,相关负责人已督促各项目负责人从预算编制开始,收集、汇总项目各个阶段的痕迹资料,做好项目档案管理,提醒和督促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绩效评价;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加强督促跟踪问效。单位领导和业务股室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

4.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5.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施甸县民政局(本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