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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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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895-2-/2022-0223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2-23
文号 浏览量 23
主题词 其他
民政局(本级)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民政局(本级)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民政局(本级)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民政局(本级)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民政局(本级)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管区划地名和基层政权建设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施甸县民政局(本级),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重点工作概述

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在坚持现有标准、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适度扩大救助覆盖范围。围绕“兜准、兜住、兜牢”贫困对象的目标任务,开展好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工作,按月开展低保动态管理,确保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2.加强分类动态管理,健全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机制。乡镇人民政府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等有关信息定期复查复核,适当扣除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学等产生的刚性支出和必要的就业成本,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报社会救助股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增发、减发、停发手续。

2.扎实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共享比对,建立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以及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大数据分析比对、实地入户查看等办法监测其“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精准分析致贫返贫原因,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分类分层纳入救助帮扶政策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致贫返贫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全力破解殡葬基础设施困局,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1.坚持投入使用为要的原则,想方设法加快骨灰堂建设进度。一是针对已建成未使用的骨灰堂,在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时重点考虑、优先争取,并积极向县财政争取协调及时拨付资金,由乡镇尽快完善门窗、购置骨灰盒安放架等,从而投入使用;二是针对未开工的骨灰堂,由各乡镇根据实际采取缩小建设规模、合并建设项目点等方式进行调整,最大限度节约资金,减小当前投资压力,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投入使用。

2.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加大殡葬服务监管力度,继续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生态的殡葬新风。

着力解决养老服务瓶颈问题,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1.全力做好全省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健全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加快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网络。2022年,在甸阳镇“幸福社区”建设占地4亩、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服务床位100张的全县的典型和示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个。2023年,在13个乡镇条件成熟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各建设一个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床位不少于10张的乡级的典型和示范养老服务中心1个。20242025年,在示范的带动引领下,盘活现有资产,宜并则并(与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合并融合),宜建则建,每个点建筑面积和床位张数按“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适度超前、预留空间”设计,全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城镇自2021年新建住宅小区100%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通过以上的努力,使全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达39500平方米以上,床位达1320张以上,覆盖面达90%以上,规划投资13990万元。

2.全力推进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2022年至2023年,通过招商引资,全力推进县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包含施甸县中心敬老院、甸阳镇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积极向上寻求支持,对县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建设内容进行进一步完善,未完成或未开工的建设内容尽快开工并完成,共涉及390张床位。同时,采用场地出租、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以县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集机构养老、社会福利、社区养老、旅居养老、医养结合、康养结合为一体的专业化养老机构。

3.借助社会力量大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继续推进实施“公建民营”,扩大养老服务对象范围,将愿意入住敬老院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全部实施集中供养,逐步拓展经营性养老服务,解决经营性养老的社会化需求矛盾问题。二是继续与上海长益公益基金会深入实施“关怀山村留守老人”项目,鼓励社会公众、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发展好慈善事业在养老、助贫助困等社区治理的主力作用。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结合施甸气候、温泉、资源等优势,探索医养、旅养、康养等养老服务产业模式。

(四)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1.大力推进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牢牢把握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和共建共治共享总要求,围绕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治理主题,创建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哈寨村试点社区治理典型以社区治理需求为导向、居民满意为目标,加强和规范基层群众自治,推进民主决策管理社区事务,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在社区治理与服务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打基础、搞建设,调动居民热情和积极性共建共治社区,不断提升社区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推动社区现代化治理迈上新台阶,助力现代化城市建设、跨越发展和市域社会治理。

2.以万兴乡为试点,继续创新“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社工、志愿者”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加强基层服务力量,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巩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坚持“一核两翼三轮四服”的发展定位和方向,即以党建为引领的“一核”,民政经办和服务能力为出发点的“两翼”,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站为基础的“三轮”,社会救助、儿童关爱保护、城乡社区治理、养老服务为落脚点的“四服”,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巩固基层政权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0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2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80.59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9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410.39万元,其他收入增加480.59万元,主要原因为孤儿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纳入本年度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10.3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孤儿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纳入本年度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2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2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12.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6.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4.5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0.54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增加0.54万元;项目支出1908.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7.8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对个人家庭补助增加405.8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7.98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201行政运行235.34万元,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12.24万元,2080299其他民政事务管理支出35.03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73万元,2081001儿童福利3.79万元,2081002老年福利357.18万元,2081006养老服务13.82万元,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44.72万元,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84万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31.26万元,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100万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5.00万元,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50.74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6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65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39万元,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345.7万元。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民政局部门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2.61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民政局部门202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民政局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41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165人次

减少原因为2022年民政局部门将减少基层治理、区划管理、殡葬改革、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等的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民政局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民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5.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人员退休1人,调入1人,事业人员调入1人,机关运行经费增加6.9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1231日,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7048.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691.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314.87万元,无形资产42.8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附件【140314002施甸县民政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