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5-2-/2020-0228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
文号 | 浏览量 | 26 |
施甸县中心敬老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施甸县中心敬老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特困人员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负责集中供养人员的思想、法制教育、文体娱乐工作,随时掌握入住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处理问题,严防责任事故发生。负责敬老院治安防范、安全保卫、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等安全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无。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本单位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为农村16名“三无”对象提供了“五保”集中供养服务,切实解决了他们的“六个老有”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52万元,同比降低29.4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编制调整减少2个,人员转隶出2人,工资福利减少1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0.7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7.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2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22万元(本级财力37.2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52万元,同比降低29.4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编制调整减少2个,人员转隶出2人,工资福利减少1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0.7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7.2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52万元,同比降低29.4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编制调整减少2个,人员转隶出2人,工资福利减少1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0.7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3万元,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34.49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
其中:基本支出37.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中心敬老院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事业编制调整减少2个,人员转隶出2人,经费减少。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