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4-5-17_F/2017-0111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旧城乡 |
公开目录 | 发展规划 | 发布日期 | 2016-03-09 |
文号 | 浏览量 | 3 |
旧城乡2015年度
大山二组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我乡镇2015年度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稳步提高贫困群众的经济收入,促进贫困地区社会、经济、生态环境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加速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旧城乡大山二组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旧城乡政府
项目挂钩帮扶单位:施甸县委史志办
项目建设地点:旧城乡大山村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和规模:详见附件
项目建设期限:2016年1月—2016年12月
项目投资和补助:项目计划总投资174.49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60万元,整合资金100万元,群众自筹14.49万元。
1、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市级切块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5]226号)。
2、《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
3、《施甸县“十三五”扶贫开发规划》。
1、产业基础较好,适宜发展多种增收长效产业;
2、整合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多,整合能力较强,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有保障。
1、以贫困村为中心,做到相对集中连片,突出重点对象,覆盖重点区域;
2、乡、村、组高度重视,群众积极性高,能保证按规划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划上报工作,项目下达后,能按下达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旧城乡大山村大山二组2015年度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涉及大山四个自然村,受益农户221户,915人。其中:贫困户85户,贫困人口268人。
整合万家欢公司项目,新植石榴500亩。
1、村庄道路:新建水泥硬化道路一条,长600m,路宽6.5m,总计3900㎡;
2、自然村内道路:新建水泥硬化道路一条,长350m,路宽3.5m,总计1225㎡,排水水沟129m;
3、院场硬化:院场硬化5户,面积225㎡;
4、屋面整治:屋面整治9户;
5、墙体整治:墙体整治5户,面积600㎡;
6、卫生厕:新建卫生厕9户,面积14㎡;
7、卫生圈:新建卫生圈37户,面积225㎡。
1、太阳能:新建太阳能5户。
1、入户工程补助标准及建设规格
卫生厕每户补助400元 卫生圈每户补助600元
墙体整治每户补助1000元
院场硬化每户补助1000元 屋面整治每户补助3000元
1.卫生厕每户不低于2平方米;
2.卫生圈每户不低于25平方米;
3.墙体整治每户不低于120平方米 ;
4.院场硬化每户不低于45平方米;
5.屋面整治为三丘田或瓷瓦;
6.太阳能不少于24管。
项目计划总投资174.49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60万元,占计划的34.3%,整合资金100万元,占计划的57.3%,群众自筹14.49万元,占计划的8.3%。
产业开发计划投资100万元,其中:整合资金100万元,占计划的100%。
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72.99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59.5万元,占计划的81.52%,群众自筹13.49万元,占计划的18.48%。
生态环境计划投资(太阳能)1.5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0.5万元,占计划的33.33%。群众自筹1万元,占计划的66.67%。
旧城乡分别成立“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长任副组长,乡财政、水利、农业、林业、畜牧、国土、规划、司法等部门的负责人及大山村的“村三委”领导为成员,抽调有关人员负责项目的规划、管理、实施、监督、财务等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建设指挥部,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乡长任指挥长,负责编制工程实施计划,处理日常事务及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施工管理及监督,把好工程质量关;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同时,成立由乡人大、纪检和项目村村民委员会非领导小组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的项目实施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的计划、工程进度、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等进行监督。
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的院场硬化、屋面整治、墙体整治、房心硬化、改圈、改厕、太阳能项目由农户自己组织施工。
自然村整整村推进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的村内水泥道路硬化项目由项目区理事会组织实施。
部门整合项目按照项目下达单位实行归口管理建设。
严格执行省扶贫办《关于切实加强扶贫物资管理确保建材质量的通知》要求,严把物资质量关。种苗、建设材料物资必须是合格产品才能使用,乡镇、村、组、户要严把种苗、建筑材料质量关,杜绝使用不合种苗和材料,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在施工队伍的选择上,严格执行国家扶贫项目工程招投标相关规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择优选择有资质、讲信誉、重质量的施工队伍,由理事会自行确定,县、乡主管部门不得干预。
项目工期为12个月,即2015年12月—2016年12月。
旧城乡大山村委会在政务公开栏上将项目计划、建设内容、补助标准、项目执行情况、物资采购、资金使用情况、验收情况等进行公告公示,确保项目实施阳光操作、公正透明、资金运行安全。
为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对项目工程实行进度跟踪管理制度,项目村每半个月向乡项目办报一次工程进度,旧城乡每月向县扶贫办报一次工程进度及工作进展情况。各项目村领导小组及质量监督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配合旧城乡领导小组指挥部做好项目进度跟踪管理及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并及时将项目实施进度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向旧城乡政府报告,旧城乡对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深入现场尽快解决,对工程进度慢,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整改落实,并进行通报。
项目进度监测由旧城乡乡人民政府负责,并按时向县扶贫办汇报工程进度。质量监测由行业部门负责,严把质量关。县直业务主管部门和旧城乡人民政府定期向县领导小组报告监测结果。通过数据分析和现场督查加强工程建设,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为掌握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衡量资金使用的预期目标实现程度,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在项目结束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县扶贫办提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村由“两委”牵头,组成由群众代表参加的村、组整村推进项目监督理事会,由群众代表公推理事长,每月自检自查两次,形成有序的自我监管体系。
项目全面开工后,由乡党委政府组织、乡纪委牵头,项目村领导、乡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并将检查结果随月报表上报县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启动后,旧城乡人民政府填报拨款申请表,由县扶贫办发函给县财政局农业科,县财政局农业科先预拨30%的启动资金,然后按进度拨款到旧城乡财政所,再由旧城乡扶贫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情况提出拨款意见,并填写拨款申请表,经旧城乡扶贫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签字后办理拨款手续。
扶贫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按《云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保山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旋甸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严格执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拨款审批制、资金使用公告公示制、财务决算制、专项审计制,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最大投资效益。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行上级监督、部门监督、财政监督、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7道监督防线,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规、合理、合法;严格实行项目资金、支票、印鉴、财政专户专人管理制度,做到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实行公建项目资金管理转账制,农户自建内容项目资金实行“一本通”支付制,纪检,审计跟踪调查、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1、支付审批
项目全面启动后,旧城乡自始至终实行项目法人(指挥长)一支笔”审批管理制度,做到每项支出都有据可查,有据可依,严禁“空头支票”和“遥控支出”。
2、支付方式
A、公建项目支付。由理事会提出申请,指挥部根据施工进度及质量情况签处意见,项目法人签批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
B、农户自建支付。工程经项目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按资金管理各项规章,召开农户会,实行“一本通”兑付资金,指挥部保存银行客户回执联。
C、采购等支付。项目建设中农户自行解决不了的建材及其他物资,由理事会统一帮助采购,实行“一本通”兑付资金,指挥部保存银行客户回执联。
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度,所支付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财政所及时入帐、做帐,并及时和指挥部共同到县财政局按规定报账核销
项目工程完工后,由乡领导小组组织乡级验收,经验收合格,及时进行财务资金结算,兑付项目资金,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进行决算并撰写项目决算报告上报县财政局和扶贫办。
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自检、自查,写出项目竣工报告、财务决算报告报请县审计部门给予审计,并请县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
根据项目建设任务,明确廉政承诺事项和效果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项目乡党委政府,乡党委政府与各项目村民委员会,村委会与各项目村民小组分别签订,《廉政承诺书》和《效果责任书》,同时乡镇指挥部与建设农户签订《建设责任书》,并严格履行承诺和责任。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各项目整合部门及指挥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项目建设环境。
采取以群众推荐或按名册抽取等方式,选择群众代表担任扶贫项目廉政评议员,认真执行廉政评议员制和廉政评议制,对县、乡、村、组、施工单位履行项目建设廉政承诺及效果责任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充分尊重群众的参与权,最大限度地保障村民参与项目建设的民主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实行项目计划公开、资金补助公开、物资发放公开,并进行事前公示和事后公告,保证项目执行公正透明,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围绕扶贫廉政文化建设目标要求,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村组、进农户、进培训课堂活动,采取办宣传专栏、制作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推进扶贫廉政文化进项目,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建立后续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工程后续管理,由乡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具有操作性的后续管理细则,保证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建立日常管理机制。项目验收后,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项目村、组要制定村规民约和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日常监督、巡查监管机制,明确管护责任,抓好管护措施的落实。
工程竣工后,乡进行自检自验,同时准备好项目竣工资料(如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报告、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验收请示、图片等),申请县级验收和绩效评价。
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政府办、扶贫办、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第六纪工委及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和绩效考核评价。
项目竣工验收后,乡人民政府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工程移交的相关手续,将公建项目移交村、组管理,入户项目移交农户管理使用。同时,村、组及农户要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办法,切实加强后续管理,确保项目能长期发挥效益,最大限度地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使农户长期受益。
附件:1.项目基本情况表
3.项目投资计划表
4.脱贫发展项目卡
5.贫困户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