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95-2-/2022-0331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2-03-31 |
文号 | 浏览量 | 85 |
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条件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目前全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70元/人•月(差额补助)。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目前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00元/人•年,即:A类(重点保障对象)400元/人•月,B类(基本保障对象)340元/人•月,C类(一般保障对象)210元/人•月。
四、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书面申请或者通过互联网平台提出网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附件1)、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附件2)、申请家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确认→从作出确认同意决定之日下月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六、办理时限、地点
1.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5个工作日。
2.办理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联系方式
施甸县民政局: 0875—8121250;0875—8127213。
甸阳镇:0875—8127330;姚关镇:0875—8860295;由旺镇:0875—8881215;仁和镇:0875—3061612;太平镇:0875—8810036;水长乡:0875—8884006;老麦乡:0875—8883966;何元乡:0875—8863184;万兴乡:0875—3132037;旧城乡:0875—8885004;酒房乡:0875—8890107;摆榔乡:0875—8869000;木老元乡:0875—8863566。
附件:1.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
2.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