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2021-0105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 | 2021-01-05 |
文号 | 浏览量 | 14 |
酒房乡民政办公室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酒房乡民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施甸县民政局的具体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做到“兜住、兜牢、兜准”,聚焦建档立卡边缘户、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行动中扶贫部门移交和上级反馈的、以及在开展数据比对后建档台账实施动态监测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户人口、因疫情影响、患大病、受灾等进行严格的开展动态监测。同时,对殡葬改革、老年人、留守儿童等做了大量工作,现将2021年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酒房乡位于县城西南44公里处,东、南与旧城乡接壤,西隔怒江与龙陵县勐糯镇相望,北与万兴乡相邻,总面积317.95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6。最高海拔2600米,最低海拔600米。乡政府驻地海拔1860米。全乡森林覆盖率52.4%以上,年平均气温18.4℃,年均降雨量1200mm,全年无霜期240天。全乡地形山高坡陡,群山连绵起伏,怒江过境30公里。
全乡共辖10个村民委员会、166个村民小组、380个自然村, 最远的村民小组距乡政府驻地36公里。全乡户籍人口6667户共计26180人,其中:农业户5825户,农业人口25705人,少数民族有彝、布朗、回、白、傣、僳僳、佤族等。
截止2020年10月全乡有建档立卡户2275户9571人,2019年年底未脱贫77户283人,边缘户83户336人。异地搬迁710户3014人。
二、2020年工作回顾
各种资金发放情况
1.发放农村低保累计18581人次,资金4491840.00元;
2.发放特困人员累计1983人次,资金1695845.00元;
3.发放城镇低保累计448人次,资金174354.00元;
4.发放高龄补助:6078户6078人次,资金307500.00元;
5.残疾人生活补助:2838户2838人次,资金180820.00元;
6.残疾人护理补贴:4190人次,资金270400.00元;
7.农村临时救助:489户489人,资金380000.00元;
8.孤儿6人,发放资金80442.00元。
9.离职大队干部:6人次,资金9612.00元。
10.发放低保户、特困人员补贴597378.00元。
11.春节慰问资金:33户33人,资金6600.00元。
合计发放各种资金:8194791.00元。
三、工作经验
1、充分调动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及发挥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效能。深入开展调查,全面落实政策,切实解决困难户的生产生活实际问题,发挥好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执行款物发放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公示制度,规范开展政务公开活动,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2、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交流配合是关键。民政、派出所、财政所、司法所、残联、新农保、计生、扶贫、教育、卫生院等工作紧密联系、协调推进,在使特殊困难群体得到更多扶持照顾的同时,保证了较高的工作效率。
3、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公道是民政工作的生命线,是乡党委政府在群众中树立形象的重要保证。乡民政办抓实公开工作,申请低保、发放各类款物都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乡村组三级评议、公示,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4、低保、特困结合脱贫攻坚开展“兜底”保障工作。结合国家民政部、国家扶贫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42号、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扶贫办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清理调整不受时间、名额的限制逐月进行清理调整,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使保障对象更加准确,达到“兜底保障”的基本要求。同时,实行了“百日行”行动,逐月填报相关变动数据,2019年6月1日起聘用了12名民政协管员,乡民政办1名,村委会11名,对民政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加强殡葬改革工作。一是要求各村第一时间上报死亡人员,保证火化率100%;二是骨灰堂塔以投入使用7个,正在建设1个,到目前为止未开工2个;三是加强宣传工作,清明节祭扫防火工作,;四是对全乡活人墓进行统计折除,截止2020年12月底折除139冢,达81.76%,折除已葬墓13冢,达100%,绿化遮蔽210冢,达74.73%。
6、不断加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通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科学发展观、民政相关业务知识等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民政干部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从思想上夯实了民政工作基础。切实加强对民政政策业务的学习宣传,保障了民政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在总结经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与日益增长的社会公共服务需求不相适应;二是财政对社会服务领域的投入力度,与社会各方面要求社会服务事业的发展速度不相适应;三是民政工作人员力量十分薄弱,与所承担的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民政办工作人员2人,并且还要承担乡上其他工作,近年,惠民政策多,头绪多,任务重,导致任务完成质量有所打折扣;四是低保户的评议难度大,给民政办工作带来很大压力,特别走访工作滞后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特别是漏保的现象难免还会发生;五是村务公开是薄弱环节,有个别村公开内容不规范,痕迹档案记录不全,公开时间偏短或不及时等现象;六是对受灾情况的查灾存在一定困难,有时受灾面宽,工作人员少,顾及不来,不能够做到第一时间及时落实,造成上报时间不及时。这些困难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工作力度,早日克服和完善,七是殡葬改革基础设施滞后,严重制约着酒房乡的殡葬改革工作。
四、2021年计划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乡村振兴。通过积极推进“六化”建设:动态管理常态化、审核审批规范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措施及时化、兜底保障社会化、信息比对数字化;进一步推进“兜准、兜住、兜牢”专项行动,逐步推广一部手机办低保,线上线下齐发力不留死角,严防漏保、错保、骗保,依法依规织牢织密基本民生保障网。
(二)创新管理机制,在提高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在临时救助上,强化村级在临时救助工作中审查审核的主体责任,实行谁入户调查,谁签字负责,规范程序,破解当前临时救助工作中审核职责不落实的问题。
(三)构筑以特困户救助、城乡低保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特别是对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低保,对一时生活困难的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和低保家庭中的重病残人员、高龄老人、儿童、缺乏劳动力家庭、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困难留守儿童家庭等予以临时救助,以缓解其家庭实际困难。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救助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全乡特困对象进行全面排查,把符合特困人员条件的对象纳入特困人员范围,不符合的清理出特困人员对象,及时上报,确保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不出问题。
(四)加快发展“扶老、救孤、助残、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推动补缺型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维护老年人权利,进一步落实孤儿救助制度,使孤儿健康成长,加大走访落实力度,发现困难问题,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汇报,对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做到不重不漏,加大对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危重病人的关注,在政策范围内大力开展对这些人群的救助。同时,积极争取乡司法所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开展村务、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活动。2021年村级换届后,推进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努力提高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机制的有效运行,修改制定完善《村规民约》。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强化以民为本、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依法行政、勤政廉洁的新理念,增强调研、知晓民意、掌握民情、参谋到位、办事在职、服务到家、依照法规坚持原则,健全帐务,确保款物收发无误,在职权范围内调处问题不留后患。
(七)完成县民政局安排工作的同时,服从服务于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八)加大殡葬改革力度,继续巩固亡故人员火化率百分之百,加大骨灰堂塔建设使用力度,把放入骨灰堂塔的亡故人员百分之百录入系统。同时,完善摆田骨灰堂塔扫尾后投入使用,抓好小寨村骨灰堂塔进度,争取梅子箐村骨灰堂塔建设年内开工建设。
总之,由于我乡经济相对落后,给民政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民政工作与上级的要求,与广大困难群众的愿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民政工作千头万绪,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民政局的指导下,本着“勤恳干事、热情服务”的态度,坚持“督促、协调、服务、指导”的工作方针,尽职尽责,发挥好民政职能作用,更好地为民政对象服务,在职权范围内调处问题不留后患,为促进我乡经济跨越式发展和构建稳定和谐的酒房做出应有的贡献。
酒房乡民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