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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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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30521000000-/2020-0925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 2020-09-25
文号 浏览量 31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人员情况:本单位为全额预算单位,没有下设预算机构。本单位内设7个中队。分别是:车辆管理中队、城区中队、执法办案中心、综合中队、施孟中队、七〇七中队。2019年年末实际人数31人。年末人数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31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占年末人数100%

2、部门主要职能:①贯彻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探索适合我县特点的道路交通管理模式,研究分析和预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对策。②安排部署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下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贯彻、落实。③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和县乡交警业务的指导工作。④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全市大型活动的保卫,车辆疏导、中央、省市领导的警卫、安全保障工作。⑤实施公安道路交通的改革、指挥、管制、堵截任务。⑥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⑦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的审验、登记、检测、挂牌办证和盗抢机动车、走私机动车的查缉工作;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办证、验证和管理工作。⑧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直接负责并实施城区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⑨负责全县交警系统的队伍建设和协助地方党委政府管理县市交警大队领导班子配备工作。⑩直接实施施甸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事故处理、安全宣传、机动车违章、车辆管制等项工作。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设立了未来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目标。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本年收入共计1057.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3.91万元,占总收入的99.71%。与上年对比减少1165.04万元,减幅为52.43%。

2、本年支出1057.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6.61万元,占总支出的71.56%,日常运行公用经费112.84万元,占总支出的10.67%,项目支出187.78万元,占总支出的47.00%,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79.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47万元,增幅为91.05%。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执行管理情况

在收支矛盾更加突出的前提下,严格预算执行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要及时分解下达任务,明确绩效目标;另一方面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强化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执行力,继续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完善指标管理业务流程,优化信息系统运行程序,提高支付审核工作效率,着力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组织部门预算的编制,认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的约束力进一步增强。二是着力增收节支。大力清理和压缩各项往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定额管理办法,狠抓勤俭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地节约财政资金。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核算、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有计划地开展财务收支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五是严把专项资金。严把专项资金支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实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不改变用途。

3、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预算支出的编制遵循以收定支,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按进度、按程序拨款,不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更改用途,更改计划。预算调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合理是指调整有依据,有调整项目,有调整金额。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绩效目标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本单位主要参考《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指标体系,该体系从投入、过程、部门产出绩效三方面设置了包括综合性指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等三类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履职完成等多项评价指标,将完成实绩与目标值逐一对比,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具体为先根据三级指标的评分标准得出各项评价标准分值再简单相加。单项指标计算及评价方法包括: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完成比率法等。

(三)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施甸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9年度和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3、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价。

4、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绩效目标合理性

2019年度本部门年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为:充分合理的利用财政资金,使财政资金通过部门行使其职能。

2、绩效指标明确性

根据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制定2020年度绩效目标。目标确认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各项职能职责,符合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长期规划要求。

3、在职人员控制率

本部门人员编制核定数为22人,2019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1人。

4、“三公经费”变动率

2019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13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2018年度部门“三公经费” 预算数56.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34万元,公务接待费3.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2018年度与2019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5.89万元,增幅12.00%,公务接待费减少2.55万元,减幅42.00%。

对比上年支出决算数,我单位2019年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7.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6.14万元,减幅32.55%,公务接待费减少1.29万元,减幅45.91%。原因是我大队根据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及《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以及县级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的成效。

5、重点支出安排率

2019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并无安排重点支出。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完成率

根据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474.62万元,因人员变动,年底进行预算调整,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支出数为474.62元,年末结余为0元,预算完成率为100%。

2、管理制度健全性

本部门制定了多项部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制度措施,使得部门运行有效、工作流程有序、廉洁清明,同时保障部门工作透明,有效率。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本单位2019年度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等会计信息材料已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限时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三)产出情况分析

1、各项工作实际完成情况

本部门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考核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2、预算管理方面

我大队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①交通违法查处情况:2019年全县共查处违法40403起(一般程序2216起,简易程序12647起,非现场22540起),其中重点违法行为的有醉酒驾驶13起,饮酒351起,营运客车超员22起(超员未达20%的11起,超员20%以上的11起),货运车辆超载10起(超载未达30%的7起,超载30%以上的3起),无证驾驶1046起,摩托车违法载人399起,拖拉机违法载人101起,其它车辆违法载人178起,涉牌涉证134起,逆向行驶289起。

②道路交通事故情况:2019年全县共受理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28起,死亡17人,受伤26人,直接经济损失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数全部上升: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增加5起,上升21.74%;死亡人数增加4人,上升30.76%;受伤人数增加7人,上升26.84%;直接经济损失增加5.68万元,上升244.82%。受理简易程序道路交通事故1130起,受伤517人,直接经济损失53.06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三项指数全部上升,简易事故增加197起,上升21.11%,受伤人数增加23人,上升4.65%,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4792万元,上升2.86%。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19年,全体干部职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勤奋工作,创先争优。为此,就全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服务管理等政府公共服务展开问卷调查,总体满意度达到100%。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对外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大队将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及时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同时不断补充绩效目标内容,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及项目后期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2、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机关干部能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单位、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交警大队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