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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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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30521000000/20230918-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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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公安
施甸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1201000

施甸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局的主要职责为:承担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事务;警务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执行司法机关对五种人的考察、监督、管制,对被司法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执行监视居住;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施甸县公安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深入践行善洲精神、发扬斗争精神,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为主线,统筹推进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省委“四个专项行动”等系列重点工作,按照“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以“今天在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积极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年,全县公安机关在防风险、战疫情、保安全、护稳定各项重点工作中取得了明显进步,刑事、治安警情同比分别下降26.44%24.05%,全县政治安全、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县委县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一年来,全县公安机关先后有62个集体、265名民警职工辅警受到上级表彰奖励;23项工作受到任军号副省长、杨军书记、林松书记、赵南方副市长等各级领导批示肯定;在全省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施甸县位居全省第4、全市第1;网安服务实战、打击跨境网络赌博、重点人管控等多项工作位居全市前列,实现命案全破、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两降两升”工作目标,派出所所长、社区民警测评连续两年实现“双百”目标,全县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格局初步成型。

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行动排名位居全市前列;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化电信诈骗、“三非”人员专项治理和怒江沿线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连续两年实现“两降两升”工作目标。对全县13个乡镇15个突出问题进行挂牌整治,开列《公安提示函》34份,督促行业单位、属地乡镇整改问题隐患34个(处)。 深入推进“42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强化刑侦领域专项攻坚,共立刑事案件432起、破26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6人,综合破案率61.34%,其中盗抢骗案件173起、抓获145人。强化治安秩序整治,共受理各类治安案件1308起、查处1214878人,查处率92.81%,其中涉赌案件156438人。强化“环食药”领域专案打击,共办理“环食药”领域刑事案件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移交行政案件14起,救助野生动物53头(只)。强化网上生态治理,共侦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强化经济犯罪和走私重点整治,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破获走私刑事案件4起,抓获嫌疑人4人,查处移交走私行政案件15起。强化枪爆物品收缴查缴,共破获涉枪爆刑事案件22起,查处行政案件66人,共收缴各类枪支207支、子弹12512发、爆炸物品260公斤。深入推进省委“四个专项行动”,共破获涉养老诈骗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秩序整治。2022共整改“十百千”道路隐患11处,查处交通违法69424起,全县未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优化家警校联防联控机制,深化护学岗建设,全县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一校一警”实现全覆盖,一年来未发生影响校园安全案(事)件。强化大型活动、消防、监所安全管理,看守所连续33年、拘留所连续17年未发生安全事故。严格落实战时“四项机制”和重大敏感警情快接快处警务机制试点,实现城区“135分钟”处置圈全覆盖;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辅警工作,招聘专职辅警139名;组织夜市行业治安员600名、“红袖章”队伍1572124人参与重点场所管控、社会面巡逻防控、矛盾纠纷调处等安保维稳工作,确保全县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对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任务、职责目标,22个牵头指标、81个参与指标全面达标,全面筑牢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一年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54起,成功调解932起,调解率达97.79%,治安调解578起,调解成功574起,调解率为99.3%。加强“人、地、事、物、组织”等要素管控,2022共采集一标三实信息6.6万条、行业单位APP采集信息3.7万条,开展“三查四告知”7643次;查处行业场所案件236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施甸县公安局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其中:局机关1个、看守所1个、治安拘留所1个、强制戒毒所1个、派出所13个(甸阳派出所、姚关派出所、摆榔派出所、万兴派出所、酒房派出所、旧城派出所、仁和派出所、何元派出所、木老元派出所、老麦派出所、由旺派出所、水长派出所、太平派出所)。所属单位为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公安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2人。其中:行政编制2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4人(离休0人,退休64人)。

实有车辆编制34辆,在编实有车辆3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施甸县公安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施甸县公安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7,531,706.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777,851.37元,占总收入的97.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53,854.69元,占总收入的2.2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095,922.11元,增长20.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197,696.28元,增长19.18%;其他收入增加898,225.83元,增长104.98%。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562976.85元;边境立体化防控项目建设经费增加540000.00元;上级转移支付及专款资金增加7094719.4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6,727,679.43元。其中:基本支出57,809,339.30元,占总支出的75.34%;项目支出18,918,340.13元,占总支出的24.6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990,315.33元,增长14.9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71,558.69元,增长5.04%;项目支出增加7,218,756.64元,增长61.70%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公安机关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增加4382436.05元;辅警保障经费支出增加1865422.35元;边境立体化防控项目建设支出增加540000.00元;项目建设资金支出增加430898.2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809,339.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812,620.03元,占基本支出的93.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96,719.27元,占基本支出的6.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公安局机构、派出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18,340.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2年房屋建设项目支出2534260.70元;业务装备费支出881590.00元;两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支出1510427.39元;超时补助资金支出2240523.38元;辅警保障经费支出4378900.00公安办案业务费支出7372638.6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777,851.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6%。与上年相比增加9,040,487.27元,增长13.55%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771,558.69元;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增加3432607.99元;辅警保障经费支出增加1865422.35元;边境立体化防控项目建设支出增加540000.00元;项目建设资金支出增加430898.2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7,513,335.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3346218.8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33843.1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31176.76元;资本性支出3415850.7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24,949.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97,41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5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办公业务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5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边境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项目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4300.00元,支出决算为875,804.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62,116.4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68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6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4300.00元,支出决算为875,804.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62,116.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6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始终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浪费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期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减少306883.57元,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减少1612.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7,117.22元,增长1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1年及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6,362.22元,增长2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245.00元,下降58.4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勤务活动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主要用于侦查办案,执法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机关开展工作检查、督察共产生接待批次14次、接待人次133人;业务指导产生接待批次4次、接待人次21。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公安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6,719.27元,比上年减少1,516,789.38元,下降27.51%,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度公安机关支付的邮电费、水电费以及各种线路租赁费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1516789.38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22340.63元、印刷费1956.00元、手续费58.00元、水电费121194.89元、邮电费6958.75元、物业管理费4800.00元、差旅费298424.00元、会议费9040元、培训费95086.00元、接待费13688.00元、被装购置费89864.00、工会经费705655.00元、劳务费754,109.020元、其他交通费261600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施甸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162557829.23元,其中,流动资产27883409.83元,固定资产1323756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298734.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0637867.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163992.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47,89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47,8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31,58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1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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