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521000000-/2022-0915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15 |
文号 | 浏览量 | 18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3301000
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①贯彻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探索适合我县特点的道路交通管理模式,研究分析和预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对策。②安排部署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下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贯彻、落实。③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和县乡交警业务的指导工作。④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全市大型活动的保卫,车辆疏导、中央、省市领导的警卫、安全保障工作。⑤实施公安道路交通的改革、指挥、管制、堵截任务。⑥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⑦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的审验、登记、检测、挂牌办证和盗抢机动车、走私机动车的查缉工作;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办证、验证和管理工作。⑧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直接负责并实施城区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⑨负责全县交警系统的队伍建设和协助地方党委政府管理县交警大队领导班子配备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下,交警大队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攻坚战为重点,深入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专项整治行动,狠抓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十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为COP15、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9,395,991.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71,789.57元,占总收入的99.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202.33元,占总收入的0.26%。与上年对比减少1,364,398.46元,下降12.68%,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减少1,379,875.12元,其他收入较去年增加15,476.6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支出合计9,574,354.31元。其中:基本支出8,928,482.75元,占总支出的93.25%;项目支出645,871.56元,占总支出的6.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75,578.14元,下降13.35%,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较去年相比减少790537.31元,减幅8.13%,主要为本年度有3人只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导致人员经费减少898579.32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增加180042.01元;项目支出较去年相比减少685040.83元,减幅51.47%,主要为中央政法项目减502330.34元,州市公安机关民警服装经费减少126564.49元,抗击新冠肺炎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50000.00元,车管业务成本专项经费6146.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28,482.7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0,537.31元,下降8.1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有3人只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导致人员经费减少898,579.32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增加108,042.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19,553.90元,占基本支出的83.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8,928.85元,占基本支出的16.90%。人均85,033.1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5,871.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5,040.83元,下降51.47%,主要原因分析中央政法项目减502,330.34元,州市公安机关民警服装经费减少126,564.49元,抗击新冠肺炎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50,000.00元,车管业务成本专项经费6,146.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农村道路兼职交通协管员补助经费47,800.00元,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551,169.56,基础设施经费支出46,902.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19,589.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8%。与上年对比减少1,630,342.88元,下降14.75%,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有3人只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导致人员经费减少898,579.32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增加180,042.00元,项目支出减少685,040.8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719,67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7%。主要用于支付民警及辅警工资、补发各项津补贴、奖金、兼职交通协管员工资及开展各项交通安全工作产生的日产运行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6,45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在职在编民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3,460.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主要用于民警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5,738.00元,完成预算的9.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1,085.00元,完成预算的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53.00元,完成预算的9.3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还未购置公务用车;二是我大队根据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及《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以及县级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的成效。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74,507.02元,下降68.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1,937.22元,下降69.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69.80元,下降35.5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年初预算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辆,但因手续未办理完成还未购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1,085.00元,占96.30%;公务接待费支出4,653.00元,占3.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21,085.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全县交通秩序维护、交通案件办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5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交通案件办理、工作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4,164.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722.73元,下降3.45%,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度邮电费及委托业务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1,179.95元,印刷费1,882.00元,手续费10.00元,水费71,638.45.00元,电费19,065.9元,邮电费60,881.89元,物业管理费2,400.00元,差旅费11,350.00元,维护费11,350.00元,公务接待费4,653.00元,被装购置费960.00元,委托业务费192,574.97元,工会经费75,62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51,229.00元,其他交通费用230,250.0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56,313.35,办公设备购置59,38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2,280,726.46元,其中,流动资产178,990.93元,固定资产10,440,076.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7,200.00元,无形资产1,574,459.13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5,667.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3,390.00元,流动资产减少362,846.19元,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170,663.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50,04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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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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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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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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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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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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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280726.46
| 178990.93
| 10440076.4
| 4011902.35
| 1280706
|
| 5147468.05
|
| 87200
| 15744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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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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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6,5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6,5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6,5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无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