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530521000000-/2019-093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30
文号 浏览量 33
主题词 财政
施甸县公安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局的主要职责为:承担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事务;警务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执行司法机关对五种人的考察、监督、管制,对被司法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执行监视居住;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施甸县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对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总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以“一教育五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现将施甸县公安局201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提高政治站位,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卓有成效

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好、抓实。抓好防恐反恐斗争。深入开展《反恐怖主义法》“新六进”宣传活动,对反恐重点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督导,设置防冲撞设施,提高反恐工作能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围绕全县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异地搬迁、农民工欠薪以及高速公路建设、公交车运营、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围绕全县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加强涉军、民师、统招未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梳理排查,共接受各成员单位及群众举报线索14条,核实10条,4条正在核实中;县局摸排线索5条,核实5条。2018年,共受理涉恶九类个案45件39人,打掉涉恶犯罪团伙3个16人。抓好网上斗争。全面开展网络秩序整治,加强本地舆情监控,未发生本地负面舆情引发网络炒作等情形。2018年巡查发现涉施负面舆情26条,均及时妥善处置。抓牢边境管控工作。树立“大边境”工作理念,2018年,全县共查处涉外案件1650起,查获涉案中国人23人、缅甸籍人员1804人。

2、强化合成作战,违法犯罪打击整治亮点纷呈

紧紧盯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治安问题,从严从快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开创禁毒工作新格局。强化专案侦查,2018年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25起,缴获各类毒品257.33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175人;破获零星贩毒案件7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7人,打掉涉毒犯罪团伙11个。突出刑侦工作。2018年刑事案件破案257起,比前三年平均数247起上升4.05%;立现行命案6起,破6起,破案率100%。破获各类系列侵财类案件207起。强化社会治安管理。2018年共查处治安案件1170起,查处各类违法人员1185人。破获涉枪涉爆案件25起25人;收缴枪支322支、子弹2424发;破获(查处)涉赌案件94起,涉黄案件23起,办理“食药环”案件5起,其中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物案件被国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列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十大典型案件在全国通报表扬。全面提升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能力水平。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专项行动,全面提升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能力水平。2018年共立经济案件30起,破14起,挽回损失154万元。

3、深化源头治理,公共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

施甸县公安局紧紧抓住源头治理不放松,不断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提高公安安全领域的防控水平。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深入排查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00%完成全县黄标车淘汰工作。进一步深化“交巡合一”工作机制,强化路面执勤执法,2018年共查处现场交通违法24285起。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整治。2018年共查处消防行政案件115起,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社会火灾形势趋于平稳。强化监所安全管理。看守所、拘留所“五化建设”扎实推进,未发生安全事故,看守所实现连续29年无安全事故。严格大型活动审批。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圆满完成“契丹古镇端阳花市”“姚关荷花节”“喜路达财富广场美食嘉年华暨商品博览会”等大型活动安保任务,2018年未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件)。

4、夯实基层基础,助推全县公安事业快速发展

坚持硬件基础、勤务基础、信息化基础、法制基础建设不动摇,为施甸公安工作长远发展、跨越发展夯实基础、创造条件。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解决水长、太平、仁和派出所业务用房和禁毒基础设施需求,夯实全县公安工作基础。推进社区警务建设。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有效破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难题。深入推进“一标五实”基础信息采集运用,2018年共采集标准地址7133条、实有房屋9488条,实有人口18.12万余条,行业场所APP采集数据30万余条。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完成501路高清视频监控系统、10套电子围栏、12套人脸识别系统、22套车辆抓拍系统、2套PDT 基站建设,整合社会面监控资源128路。警令部指挥中心民警杨庆伟在“全国公安情报部门数据建模决赛”中荣获二等奖。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受立案制度改革及“两统一”工作机制要求,严格落实网上办案要求和局领导办案制、办案积分制,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执法考评监督,强化涉案财物专项审计,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5、聚焦民心所向,推动“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优化户籍业务办理。在施甸县政务中心安装一台身份证拍照申请一体机,全面受理区内跨乡镇居民身份证申办业务,放宽户口落户投靠范围。出入境服务实现新突破。提供免费复印服务,协助办证群众完成非现金化业务缴费,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继续推进警务回访工作。2018年共回访案件当事人2729人次,满意率为98.72%,回访窗口服务当事人5316人次,满意率为99.06%;回访收集意见建议435条。

6、坚持党建引领,队伍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施甸县公安局牢固树立“党管一切”中心思想,基层党建全面加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先锋堡垒作用;以“善洲故里·忠诚铁警”为目标,进一步推动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抓牢意识形态建设工作。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化理论学习,牢牢把握正确方向,保持强大政治定力;加强意识形态阵地控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斗争主动权。加强公安党建。组建党建办公室,制定《党建工作督导方案》,开展专题党务工作培训,为做好各项公安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行为,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遵守警纪警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筑牢队伍反腐倡廉底线。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修订完善请示报告、领导值班、评优评先等各项正规化规章制度17个,深入开展队伍思想状况分析,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敲响警钟,使民警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推出了全省十大法制新闻人物李自昌等先进典型,施甸警方微视频《你的样子》斩获全国第三届“平安中国”微电影大赛“最佳微视频奖”和“优秀原创音乐奖”两项大奖。加强民警教育训练。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以战代训”提升民警业务能力素质。组织各类学习培训共24期,参训民警1380余人次。加强从优待警。抓好各项从优待警制度的落实,不断激发民警工作热情,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净化执法环境,维护民警权益,对敢于挑战民警执法权威的不法分子依法严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公安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1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局机关1个、看守所1个、治安拘留所1个、强制戒毒所1个、派出所12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2人。其中:行政编制20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1辆,在编实有车辆3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73,996,190.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996,190.7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265613.97万元,增幅8.82%;主要原因分析是是本年财政追加相应的城市视频监控租用费及公安业务经费以及工资调资等原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69,568,285.93元。其中:基本支出48,858,568.31元,占总支出的70.23%;项目支出20,709,717.62元,占总支出的29.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022373.42元,减少3.23%,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支出(本年度工程项目建设)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858,568.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0201.32元,增长1.5%,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07%。人员经费人均支出174900.57元;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支出17455.9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709,717.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52574.74元,减少11.73%,主要原因分析是看守所建设项目支出减少以及办案业务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2018年派出所项目建设支出2970000.00元;业务装备费支出2134259.00元;公安办案业务费支出15605458.6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68,285.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022373.42元,减少3.23%,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支出(本年度工程项目建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4,875,097.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9030063.2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749281.1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1494.31元;资本性支出5394259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93,18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67,213.40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6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213.40元,完成预算的48.4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单位接待批次及人数大幅度减少,导致开支减小。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84,355.10元,增长6.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0,000.00元,增长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355.10元,增长5.2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以及公务接待费增加6.4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增加2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000.00元,占1.4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0,000.00元,占92.16%;公务接待费支出87,213.40元,占6.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0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公安局局长段如助同志根据省厅要求,到香港参加全省公安机关警务实战教官研修班培训。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60,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主要用于各个大队、派出所在办案、处突、安保方面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7,213.4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7,213.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机关开展工作检查、业务指导;工作检查共产生接待批次40次、接待人次386人;业务指导产生接待批次13次、接待人次18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公安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33,822.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57862.67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度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科目调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02138.54元、印刷费28619.00元、咨询费15000.00元、手续费2737.60元、水电费263282.42元、邮电费39368.69元、物管费1862.00元、差旅费364470.94元、维护费21462.95元、租赁费7200.00元、会议费4816.00元、培训费10314.00元、接待费87213.4元、委托业务费172769.27元、工会费59878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428.71元、交通补贴21123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施甸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100,281,581.14元,其中,流动资产48,952,431.56元,固定资产51,329,149.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05,204.8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771,513.80元,固定资产增加1,766,30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0,281,581.14

48,952,431.56

51,329,149.58

18128794.17

5013298.00


7997262.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636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136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高清视频监控租赁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2018年对施甸电信公司支付高清视频监控租赁费用136.49万元,通过项目的设立、实施,提高施甸县不同道路、重要场所的视频监控租赁覆盖率,强有力保证社会各项活动的安全开展,加强公安整体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应急处置等工作。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按照市公安局、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当前公安工作的实际需求,进行项目的安排与实施。与电信公司达成租赁协议,支付相关租赁费用。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该高清视频监控租赁费用到位资金136.49万元,由县级财政进行安排。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该高清视频监控租赁费用136.49万元已经全额支付给施甸电信公司,执行率达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该高清视频监控租赁费136.49万元属项目资金,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审批。由财政局预算科统一安排指标额度,通过零余额账户进行支付,无结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中,该项目主要涉及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三项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数量指标:年度指标值为136.49万元,全年完成值达到136.49万元。

时效指标:2018年内完成租赁费支付。

成本指标:完成305个高清视频监控的租赁费用支出。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中,该项目主要涉及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三项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经济效益指标:年度指标值为每个案件至少节约5%的开支,全年完成值达到降低5%的办案开支。

社会效益指标:达到多角度的城市视频监控格局覆盖率95%。

可持续影响指标:强有力保证社会各项活动的安全开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按期按量的完成对施甸电信公司租赁费用的100%支付,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均已经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该项目绩效目标的实施及绩效目标的完成,保障城市监控全方位覆盖达95%,达到了施甸县不同道路、重要场所的视频监控全覆盖,降低了办案成本,保障了治安环境的提升。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在本单位的网站上按质按量进行公开,结合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情况,加之应用,提升办案质量。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工作经验: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进行跟踪监控,用制度办事,按制度支出经费,严格各项支出审批程序。资金集体研究,专门科室负责,专人组织实施开展各项工作。

2、问题和建议:建议资金使用实现实效性与需求量,根据实际工作开展,突出重点项目绩效;充分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施甸县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2018年末,有部门机构数31个,其中:局机关17个部门、看守所1个、治安拘留戒毒所所1个、派出所12个。年末共有财政供养人员254人,其中在职人员254人(在职在编民警246人,机关工人8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按照市公安局、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当前公安工作的实际需求,进行安排与实施。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财政拨款数为467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1.86万元。整体执行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数为739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5.85.85万元,项目支出2070.97万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于2018年初,我部门在接收到财政局预算批复后,将根据该预算文件,针对我部门的各项派出所,业务科室进行包干经费预算的核算,形成正式文件<<施甸县公安局2018年公用经费、办案经费预算使用方案>>下发至各部门,在日常的开支中,将根据该方案进行支出,控制支出。

2、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施公发〔2019〕12号 关于印发施甸县公安局经费使用报销规定的通知;施办发〔2018〕142 号关于印发《施甸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安机关经费开支范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施公发〔2019〕34号 关于印发施甸县公安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通知;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原则执行。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实施,发挥资金效益最大化,整体加强公安整体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应急处置等工作,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和秘密力量的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成效显著,达到预期的标准。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重点,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们本着客观、中立的工作态度,深入考虑部门绩效目标的特点,紧紧围绕绩效评价的工作目的,制定了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在充分征求部门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修订后运用于实地评价工作。

(3)自评组织过程

施甸县公安局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工作的政委为负责人、绩效实施部门领导领导、财务内勤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实地查看绩效目标实施的数量、质量、金额。督促资金使用效益、合理性、时效性。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18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4676.89万元,全年执行数为7399.61万元。年初投入的财政拨款收入主要为单位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保障;结合公安业务的需求,追加了相应的办案业务经费及装备经费等,足额保障公安工作的正常开展。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年初预算执行率达到100%,资金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对各项支出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并针对我部门的各个派出所,业务科室进行包干经费预算的核算,形成文件通知下发至各部门,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

(3)产出情况分析

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审批程序,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履职,通过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结合单位实际业务工作,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强化以制度办事。部门绩效目标实施后,有效促进了工作的开展,推进了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2018年,共查获基督教非法传教人员2人,搜集上报国家安全类、社会政治稳定类情报信息共286条;共受理涉恶九类个案45件39人;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25起(其中万克以上大案7起),缴获各类毒品257.32838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175人;破获零星贩毒案件7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7人,缴获毒品286.59克,打掉涉毒犯罪团伙11个;2018年刑事案件破案257起,破获当年现行案件225起,立现行命案6起,破6起,破案率100%。扎实开展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连续破获各类系列侵财类案件20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9人.2018年共查处行政案件1170起1185人,其中查处吸毒案件544起,行业场所案件257起;完成年内新列管重点人口141人,重点人口刑嫌打处15人;破获(查处)涉赌案件94起,涉黄案件23起。

(4)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经济效益显著上升,降低了办案成本;社会效益显著增加,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加强了全局案件流程的管理、网络化的巡防工作、社会治安掌控水平提升等;办案经费、装备经费及各种专案经费有力的保障了各种案件的必需开支;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水平,增强群众安全感。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资金使用的时效性较慢,不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整改情况:及时与基层一线实战部门联系,详细了解绩效目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提出解决措施,加强保障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6.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结合单位业务工作实际需求,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的在今后工作中强化重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及保障水平。

7. 主要经验及做法

1、成立实施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及时进行跟踪问效,了解绩效目标的进度、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

2、用制度办事,按制度支出经费,严格各项支出审批程序。资金集体研究,专门科室负责,专人组织实施开展各项工作。

3、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求,突出重点,最大化发挥资金效益。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3120111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018年施甸县公安局2019092905264135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