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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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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30521000000-16_A/2017-0927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27
文号 浏览量 23
主题词 公安
施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6决算公开

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①贯彻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探索适合我县特点的道路交通管理模式,研究分析和预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对策。②安排部署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下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贯彻、落实。③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和县乡交警业务的指导工作。④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全市大型活动的保卫,车辆疏导、中央、省市领导的警卫、安全保障工作。⑤实施公安道路交通的改革、指挥、管制、堵截任务。⑥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⑦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的审验、登记、检测、挂牌办证和盗抢机动车、走私机动车的查缉工作;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办证、验证和管理工作。⑧负责全县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直接负责并实施城区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⑨负责全县交警系统的队伍建设和协助地方党委政府管理县市交警大队领导班子配备工作。⑩直接实施施甸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事故处理、安全宣传、机动车违章、车辆管制等项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宣传工作

发送手机短信26800余条;宣传橱窗22个;绘制墙体宣传画56幅;播放宣传光盘165余次;印制发放宣传册、折页、宣传单86200余份;喷印、悬挂宣传标语180余条;摆放流动宣传展板910余块次;播放警示教育片230余场;外宣任务上共完成:中央级报刊9条,省级报刊15条,市级报刊13条;省级影视2条,市级影视2条;网络信息:中央级网络32条,云南公安网6条,交通警察网189条。编发简报信息189期,总队网页采用5条,市局网页采用6条。交通安全文化示范点在2014年建成20个点的基础上,2015年又完成了30个点的建设。虽然大队基础条件不具备,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正积极筹建中。

2、基建工作

以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为重点,努力改善大、中队办公条件,大队新址土地面积为21.5亩,预计新建办公用房7层,面积为4960㎡,投资2500万,因大队资金不足向支队积极争取。目前招投标前期的相关工作已基本完成,预计11月中下旬进行招投标工作。在施孟中队建设中,投入资金为277万,后期因县上要求对部分工程进行改动,致使在277万基础上超出70至80万元,极大的增加了大队的经济压力。

3、秩序管理工作

2016年以来,施甸大队共查处违法30096起,其中醉酒驾驶12起,饮酒274起,客运车超员41起,无证驾驶2219起,摩托车违法载人1569起,疲劳驾驶3起,涉牌涉证98起,逆向行驶97起。

4、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近年来,随着“善洲林场”红色旅游线路的不断升温和施甸县被确定为省委主要领导精准扶贫的挂钩点,各级领导到施甸考察调研的次数不断增多,加之施甸大型项目建设的特殊需要,施甸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压力不断增大,施甸交警大队为适应形势的发展,主动作为,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并与12月邀请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领导深入施甸大队培训指导交通安全保卫工作。通过科学安排部署和大队全体民警、协警的努力,圆满的完成了重大节日、活动和各级领导莅临施甸调研以及各项重大项目建设的安保任务21次。全体民警、协管员恪尽职守,全年交通安全保卫任务无一失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无行政工勤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收入合计851.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1.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幅3%,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部门严格遵守厉行节约规定,节约成本。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支出合计112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41万元,占总支出的47.43%;项目支出591.32万元,占总支出的52.57%。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73.65万元,增幅3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和临时工正常工资调整变动导致刚性支出增加;二是大队新建施孟中队业务技术用房,同时大队业务技术用房正在建设阶段,导致支出增加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39万元,增幅1.66%,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收入增加,物价上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1.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90万元,增幅25%,主要原因分析为大队新建施孟中队业务技术用房,同时大队业务技术用房正在建设阶段,导致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344.3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9%,其他资本性支出246.9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4.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73.65万元,增幅3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和临时工正常工资调整变动导致刚性支出增加;二是大队新建施孟中队业务技术用房,同时大队业务技术用房正在建设阶段,导致支出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112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533.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项目支出59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7%,工资福利支出274.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4%,商品和服务支出414.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7.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5%,其他资本性支出247.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8.20万元,支出决算为56.29万元,完成预算的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8万元,完成预算的7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大队根据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及《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以及县级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的成效。

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65万元,下降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67万元,下降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万元,下降1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大队根据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及《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以及县级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的成效。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01万元,占93%;公务接待费支出4.27万元,占7%。具体情况如下: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2.0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施甸县全县维护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维护、事故处理、侦查办案、维稳防控、安全保卫、应急处突、社会管理等工作当中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7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接待人次189人。主要用于上级工作指导及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施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4.46万元,减幅81%,主要原因分析为我大队根据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及《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以及县级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的成效。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采购了大量的警用装备,办公用家具,用具、电脑、打印机等,采购金额88.5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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