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521000000-16_A/2017-0207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07 |
文号 | 浏览量 | 13 |
关于施甸县公安局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六、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用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局的主要职责为:承担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事务;警务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执行司法机关对五种人的考察、监督、管制,对被司法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执行监视居住;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施甸县公安局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三、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财政全供养在职269人,退休人员54人;财政半供养人员112人;核定车辆数3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816.2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1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6.2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16.29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922.22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571.58万元
其中:公务费155.35万元、职教工会费51.77万元、交通费12.0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41.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82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577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车每人12016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2.48万元
其中:遗嘱补助9.86万元、独子费0.4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12.14万元;
核定标准: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半供养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低工资标准核定。
(二)项目支出
无。
五、2017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六、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