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521000000-/2022-0315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3-15 |
文号 | 浏览量 | 39 |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施甸县城区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施甸县公安局将在施甸县城区城市道路启用新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启用时间2021年7月20日0时起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类型及设置地点
三、监控范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掉头、违法载人、违法停车、不礼让行人、妨碍安全驾驶(抽烟、打电话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反禁令标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驾乘机动车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并依法严肃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实行全天(24小时)实时监控,对监测区域实施自动监测、自动识别、自动抓拍交通违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交通行为,安全文明参与交通。
特此公告 施甸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