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施甸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注册 登录
索引号 01525888-0-/2019-093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民宗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30
文号 浏览量 14
主题词 其他
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决算报告

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2、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3、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施甸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5、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  

6、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7、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教务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培训,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  

8、承办施甸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安排部署。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县及时研究,于4月13日召开了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部署了2018工作任务,并与13个乡镇和2个宗教协会签订了2018年目标管理责任书。  

2、抓好民族团结和谐稳定。一是强化宣传教育。今年以来,我们充分利用学习培训、民族传统节日等机会,广泛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营造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浓厚氛围。二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对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阶段,今年来,我县未发生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三是开展春节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我们积极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和宗教协会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共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困难户35户、宗教教职人员15人。  

3、抓好民族经济发展。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和布朗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为契机,切实抓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完成了2017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续建项目7个,完成投资3887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00万元。项目受益农户267户1121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58户663人;启动实施了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项目6个、解决特殊困难项目1个,总投资5427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37万元。项目覆盖农户389户1728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36户573人。成功申报云南省首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4个。  

4、抓好民族文化繁荣。建设完成了2017年旧城乡傣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项目和木老元乡“百名人才”扶持项目,2个项目总投资18万元,启动实施了2018年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1个,补助资金8万元。申报文化传承保护项目6个,申请补助资金60万元。  

5、抓好民生改善保障。认真核实了322名参加中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为他们享受政策提供保障;重新核实了人口较少民族保险对象,启动实施了2017—2018年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和民族乡少数民族学生保险。完成民族成份变更5人。  

6、抓好宗教事务管理。制定出台了《施甸县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和《施甸县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配合县政协完成了对宗教工作的视察工作,依法取缔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3个和非法宗教活动场所1个,拆除露天佛像16个。建立宗教网格16个,配备管理员17名。完成省市交办宗教问题清单11件,正在办理2件。及时清退了在宗教团体任职的5名党员。督促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开设银行对公账户21个,开设率达100%。开展了禁书清查整治活动,销毁禁书465本。传统节日期间,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及抵御渗透等情况检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  

7、抓好民宗干部队伍建设。认真选送民族宗教干部积极参加各级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考察云南时的指示要求,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得到较大转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施甸县民宗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644,273.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4,273.9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84964.39元,增长12.67%,主要原因为:增加了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保险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374,273.99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273.99元,占总支出的96.36%;项目支出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5035.61元,减少5.83%,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出2人,人中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4,273.9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035.61元,减少6.03%,主要原因人员调出2人,人中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4,273.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5035.61元,减少5.83%,人员调出2人,人中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7,529.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和民族宗教工作开展;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74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000元,支出决算为6,378.00元,完成预算的19.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78.00元,完成预算的19.3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和施甸县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开支,未使用预算资金26622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187元,增长22.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87.00元,增22.8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民族和宗教项目工作接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37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7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3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族、宗教和项目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  

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447.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963.30元,减少8.73%,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出,公务用车补贴减少。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施甸县民宗局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经费。  

1)办公费30378.65元;  

2)印刷费4461.02元;  

3)水费190.34元;  

4)电费1203.75元;  

5)邮电费2003.04元;  

6)差旅费17890元;  

7)会议费1920元;  

8)公务接待费4308元;  

9)劳务费1962元;  

10)工会经费18161元;  

11)其他交通费用73900元;  

12)手续费7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734,926.50元,其中,流动资产487,981.50元,固定资产246,94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1,760.5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77,981.50元,固定资产增加3,77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34926.50        

487981.50        

246945        

48000        

        

         

19894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3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3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2018年市级民族机动金  

2.项目基本情况  

市级财政转移支付的民族宗教工作专项补助,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专项工作和推进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的实施。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项目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对项目的绩效考核指标进行量化及细化处理,根据考核指标项目建设内容的完成情况、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质量、成本、进度等情况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拟定自评计划,准备自评材料。  

2)组织实施  

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自评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办法及规定开展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市级民族机动金到位资金5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8年市级民族机动金主要用于支付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该资金的使用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审批。由财政局行财科安排指标额度,通过零余额账户进行支付,无结余。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中,该项目主要涉及数量指标和成本指标两项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数量指标:年度指标值为50000元,全年完成值达到50000元。  

成本指标: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促进民族发展、维护民族团结。  

可持续影响指标:推动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少数民族群众满意度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目标均已经全部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该项目绩效目标的实施及绩效目标的完成,促进民族发展、维护民族团结。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在本单位的网站上按质按量进行公开,结合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情况,加之应用,提升工作质量。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工作经验: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进行跟踪监控,用制度办事,按制度支出经费,严格各项支出审批程序。资金集体研究,专门科室负责,专人组织实施开展各项工作。  

2)问题和建议:建议资金使用实现实效性与需求量,根据实际工作开展,突出重点项目绩效;充分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2018年人口较少民族保险保障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2018年人口较少民族保险保障资金属于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总金额270000元,主要用于人口较少民族保险,切实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步伐。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成立了项目绩效自评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项目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对项目的绩效考核指标进行量化及细化处理,根据考核指标项目建设内容的完成情况、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质量、成本、进度等情况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拟定自评计划,准备自评材料。  

2)组织实施  

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自评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办法及规定开展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年人口较少民族保险保障资金到位27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8年人口较少民族保险未支付,年底结转27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云南省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民宗联发[2016]2号)、《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文件规定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人口较少民族保险未支付,主要原因是:新一轮的保险什么时候招标或者还是否实施2018年底还未明确,需等待省政府研究决定。  

6.绩效自评结果 :无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在本单位的网站上按质按量进行公开,结合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情况,加之应用,提升工作质量。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工作经验: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进行跟踪监控,用制度办事,按制度支出经费,严格各项支出审批程序。资金集体研究,专门科室负责,专人组织实施开展各项工作。  

2)问题和建议:建议资金使用实现实效性与需求量,根据实际工作开展,突出重点项目绩效;充分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施甸县民宗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我局机构设置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4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经济发展股、文教政法股和宗教股。核定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暂定编制2名,工勤编制1名。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根据年初预算设立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对应年末执行情况是否达标。  

2.根据年初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及财务制度设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领导机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财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3.绩效目标设立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财经法规制度,符合“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明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到具体的工作任务中,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符合年度的计划任务,与本年度的预算资金相匹配。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总收入1644273.99元,其中: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4273.99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占总收入的100%。按款项分:2012301行政运行经费收入1124329.79元,占总收入的68.38%;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收入320000元,占总收入的19.46%;2012404宗教工作专项收入63200元,占总收入的3.8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6744.20元,占总收入的8.32%。按支出性质分:2018年度总收入1644273.99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273.99元,占总收入80.54%;项目支出320000元,占总收入19.46%。  

2018年度总支出1374273.99元,基中:2012301行政运行经费支出1124329.79元,占总支出的81.81%; 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支出50000元,占总支出的3.64%;2012404宗教工作专项支出63200元,占总支出的4.60%;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6744.20元,占总支出的9.95%,支出结构合理。按支出性质分:2018年度总支出1374273.99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273.99元,占总支出96.36%;项目支出50000元,占总支出3.64%。  

2018年项目支出结转270000元,主要用于扶贫人口较少民族保险保障及学生补助。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工作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我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是根据财政部门要求预算在职人员工资,计提核算办公经费。  

二是严格执行年初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收支实行预算管理,支出执行报账制。  

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差旅费管理、会议费管理、培训费管理等规定使用各项经费,三公经费实行定额管理办法,狠抓厉行节约,支出完全控制在年初预算内。    

四是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核算、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了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  

五是预算支出的编制遵循以收定支,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按进度、按程序拨款,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更改用途,更改计划。预算调整遵循合理、合法的原则。  

六是认真履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超规定金额大额支出实行集体研究制度,定期通报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实施绩效评价,落实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预算管理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评判执行是否高效、产出是否达标、效果是否明显,同时促进部门绩效管理,为政府提供财政支出绩效信息,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祥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结合我局评价工作实施总体方案,根据评价工作任务要求,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部门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济发展股,主要负责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二是收集材料,认真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开展好自评工作。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评价组通过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财政资金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四个方面7个指标进行考核,最终自评得分95.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一是目标设定方面,我局在部门“三定”方案职责框架下,结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提出工作方向与重点,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绩效指标清晰、完整,指标值量化并可考核。二是预算配置方面,我局资金投入和机构运行有保障,预算配置基本合理。在职人员控制较好,有效控制了部门的人员成本;重点支出安排得到保障,保障了重点任务和项目支出的安排。该项自评分15分。  

2)过程情况分析  

2018年预算完成率100%,政府采购执行较好,预算管理制度健全;2018年我局预算控制较好,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规定,定期拨入经费,按照年初预算,专款专用,凭合规单据、发票经财务室审核后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分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审批报销,经费开支在1000元以上进行集体研究讨论,经会议研究后方可报销。严格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收支数控制好经费使用情况,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差旅费管理、会议费管理、培训费管理等规定使用各项经费,严格实行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完全控制在年初预算内。本单位2018年度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等会计信息已按规定内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规定公开的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健全和完善账务管理制度,保障经费运行有效、流程有序、账务清晰明了,同时保障部门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该项自评分28.5分。  

3)产出情况分析  

通过本单位各股室的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实现了年初预设的目标。切实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该项自评分30分。  

4)效果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明显,少数民族群众满意度95%以上,该项自评分22分。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三是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衔接、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继续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三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实工作机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明确分工制定落实措施。四是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单位内部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认识,提高整体队伍的财经纪律意识。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是增强资金绩效观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效能,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  

(二)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资金的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支出规模是否适当,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  

7.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全面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施甸县民宗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1).xls
附件【施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决算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