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888-0-/2023-0209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民宗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09 |
文号 | 浏览量 | 8 |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2000000
施甸县民宗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施甸县民宗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施甸县民宗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施甸县民宗局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2.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3.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施甸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5.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
6.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7.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教务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培训,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即民族宗教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我局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上。牢牢把握民族工作新的历史方位,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主线、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1.工作目标:一是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在全县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二是推动宗教工作由治标向治本深化,深入推进施甸县宗教工作问题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由“管得住”向“管得好”推进,确保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全面落实。
2.重点工作:一是持续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安排部署施甸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工作。二是加大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深入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开展。三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九+N进”活动,坚持以基层为重点,全面推进各级示范村(社区)、示范乡镇,形成以点成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工作格局,以示范带动和引领,全面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8305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83059.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83059.00元,比2022年1572513.00元减少389454.00元,下降24.7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退休了3人,转隶了1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了389997.00元,公用经费减少了68657.00元;二是2023年项目支出增加692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83059.00元,其中:本年收入1183059.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3059.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83059.00元,比2022年1572513.00元减少389454.00元,下降24.7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2年退休了3人,转隶了1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了389997.00元,公用经费减少了68657.00元;二是2023年项目支出增加692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83059.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83059.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13859.00元,与上年对比:2023年基本支出1113859.00元,比2022年1572513.00元减458654.00元,下降29.17%,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退休了3人,转隶了1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了389997.00元,公用经费减少了68657.00元;项目支出69200.00元,与上年对比:2023年项目支出69200.00元,比2022年0元增加692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新增2个项目支出,因项目涉密不予公开。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12301行政运行支出932912.0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89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8204.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四)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6077.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支出;
(五)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76.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六)2013404宗教事务692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民宗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元,增长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施甸县民宗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施甸县民宗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元,增长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增加原因:2023年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同时做好“十百千万”工程项目检查,2023年接待会有所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施甸县民宗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施甸县民宗局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施甸县民宗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0873.00元,与上年189530.00元对比减少68657.00元,同比下降36.22%,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退休了3人,转隶了1人,导致工会费、其他交通费用减少;同时,2023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施甸县民宗局资产总额1418114.90元,其中,流动资产1200988.91元,固定资产95425.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0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170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72714.1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145.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10624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施甸县民宗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052100172000111